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化课外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的精神,大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推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工作,加强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丰富广大青少年学生暑假生活,培养青少年团结向上、顽强拼搏的优良品质和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经研究决定,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于2014年暑期在北京、河北、福建、湖北、四川、甘肃分别举办“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 现将活动规程及日程安排下发各单位,本通知可从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网站(www.sport.gov.cn)下载。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组队参加,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体育总局青少司联系人:高 扬 电 话:(010)87182342 传 真:(010)87182034
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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