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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6年运动健康中心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 来源:科教司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运动促进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运动健康中心建设运营,现组织开展2026年运动健康中心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运动健康中心典型案例,挖掘和总结全国各地运动健康中心建设运营的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机制,为全国运动健康中心建设运营提供实践范本,提升整体建设服务水平。

二、征集内容

运动健康中心是指在政府指导与支持下,通过提供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提高群众体质健康水平、干预慢性病发生发展、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的专业化公共服务载体,是连接日常健身与健康管理、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重要实践场所。

案例内容可围绕中心在场地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内容、人才队伍、科普宣传、体卫融合实践等方面形成的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展开。案例应体现科学性、公益性、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非政府指导建设运营的商业化中心、未建成运营的中心、单纯设计规划、研究报告等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征集类型

(一)体育场所型

依托体育场所空间建设运营,将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作为场所公共服务功能的延伸和升级的专业化公共服务载体。依托空间包括但不限于体育中心、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

(二)社区场景型

依托社区生活服务网络建设运营,将运动促进健康服务嵌入社区日常服务体系的专业化公共服务载体。依托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养老驿站、小区配套用房等。

(三)医疗协同型

依托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作为医疗服务的补充和延伸,形成“体卫融合”服务模式的专业化公共服务载体。依托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等。

(四)其他型

在政府指导下,依托各类机构建设运营,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服务并承载公共服务职能,不属于以上三类的专业化公共服务载体。依托空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机构依托型(体育类、医疗类院校)、企业载体型(企业园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工厂),以及养老机构、科研院所、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文旅景区、独立场地等特殊载体或跨界融合类型等。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项目实际实施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应以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主管单位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且该主管单位须对项目运营管理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截至申报之日,中心持续运营时间不少于3个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同一申报单位可申报多个案例,同一案例只可申报一个类型。案例同时涉及多个类别的,应按照其主要服务业态确定申报类别;确属多形式融合、创新服务场景的,可申报其他类。

(四)各体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推荐案例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可不占所在省名额,推荐总数不超过3个。总局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申报数不超过1个。

五、征集流程

(一)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附件1-3,报送至属地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

(二)省级推荐。各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查核实后择优推荐,填写附件4并加盖公章。

(三)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视情况采取函审、视频连线、随机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材料真实性、案例运营情况及特色亮点等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与公布。评审结果在体育总局官网公示,并向全社会宣传推广。

六、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案例征集工作,认真组织推荐,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案例质量。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予退回。

请各单位于7月31日17:00前,将所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twrh@sport.gov.cn。邮件主题格式为:省份+2026年运动健康中心典型案例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陈书宁、王梦月

联系电话:010-85160806、010-87182026

电子邮箱:twrh@sport.gov.cn

 

附件:1.2026年运动健康中心典型案例信息表

   2.2026年运动健康中心典型案例报告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2026年运动健康中心典型案例汇总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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