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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关于印发《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0 来源: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壁球青少年赛事体系建设,推动青少年壁球发展,经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我中心修订了《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至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赛事分值、赛事系数、组别规模系数表

2.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升组申请表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

2026年2月10日

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完善全国壁球青少年赛事体系,夯实壁球基础建设,推动青少年壁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全国壁球青少年赛事”,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小球中心”)主办或认证、纳入全国壁球赛事体系的各级各类壁球青少年个人赛事。

第三条 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是赛事种子确定、运动员选拔、培养单位等级评定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凡具有中国国籍、在小球中心完成年度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均可获得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

第二章 赛事分类

第五条 纳入全国壁球青少年赛事体系的赛事包括小球中心主办青少年赛事和认证青少年赛事。

第六条 小球中心主办青少年赛事包括全国壁球公开赛青少年组、全国壁球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壁球青少年U系列赛等。

第七条 小球中心认证青少年赛事包括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项目管理中心、行业协会主办的地方性青少年赛事。

第三章 赛事认证

第八条 小球中心认证的地方性赛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办单位原则上为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项目管理中心、行业协会;

(二)配备专业竞赛管理团队,竞赛场地设施符合国家壁球赛事相关标准;

(三)具备连续办赛能力,参赛规模达到相应级别赛事规定要求,竞赛规则及规程与小球中心主办青少年赛事具有一致性;

(四)赛事裁判员须持有有效的壁球裁判员证书,并按规定在小球中心备案;

(五)赛事安保措施得当、医疗设备合规、应急预案完善。

第九条 地方性青少年赛事认证类型分为两类,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C类认证青少年赛事(大区级):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项目管理中心、行业协会主办或联合主办,面向全国青少年运动员的公开赛。

(二)D类认证青少年赛事(省级):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项目管理中心、行业协会主办,面向本行政区域内运动员的省级青少年锦标赛。

第十条 小球中心于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赛事认证认定及年度评估工作,并对认证赛事给予相应的积分系数。积分系数赋分综合考量以下因素:赛事重要程度及行业影响力;办赛历史及连续性;参赛运动员竞技水平;赛事组织保障及服务质量等因素。

第四章 积分体系

第十一条 全国壁球青少年赛事积分体系构成包括全国壁球青少年公开赛、全国壁球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壁球青少年U系列赛(4站),以及C类认证青少年赛事(1站)、D类认证青少年赛事(1站)。

第十二条 全国壁球青少年赛事及积分共设男女各6个组别,分别为十九岁及以下组(U19)、十七岁及以下组(U17)、十五岁及以下组(U15)、十三岁及以下组(U13)、十一岁及以下组(U11)、九岁及以下组(U9)。

第十三条 运动员参加全国壁球青少年赛事,可依据比赛成绩、赛事等级、组别规模获取相应积分,详细积分明细及算法见附件1《赛事分值、赛事系数、组别规模系数表》。每站赛事积分核算公式:所在名次分值*赛事积分系数*组别规模系数。

第十四条 组别规模系数按照每个年龄组实际参赛人数档位核定:58人及以上的,积分系数为1.2倍;28至57人的,积分系数为1.0倍;13至27人的,积分系数为0.8倍;7至12人的,积分系数为0.6倍;6人及以下的,积分系数为0.5倍。实际参赛人数以纳入赛事成绩册的人数为准。

第五章 积分授予

第十五条 每站赛事结束后,由赛事组委会将成绩提交至小球中心。小球中心将定期发布新一期积分。

第十六条 运动员可获得多个年龄组的积分和相应组别内的排名,各组别内的积分和排名不可相互转化。

第十七条 运动员因年龄原因升组时,可于每年的3月1日前向小球中心提出积分升组申请(详见附件2),原年龄组积分按30%折算成下一年龄组积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作为升组排名保护积分。

第十八条 保护积分有效期一年,并每三个月扣减25%。如同一名运动员同时拥有两个年龄组积分,转换后仅保留最高积分。每名运动员每2年仅能提出1次积分升组申请。

第十九条 积分排名实行滚动制,当年参加的比赛,自然替代上一年度该站所获积分。全国壁球青少年U系列赛积分,选取该运动员年度积分周期内积分最高的4站积分之和。认证青少年赛事积分,取该运动员当年参加该系列认证赛事中积分最高的一站。

第二十条 总积分计算方式:

总积分=全国壁球公开赛青少年组(1站)积分+全国壁球青少年锦标赛(1站)积分+全国壁球青少年U系列赛(最高4站)积分+C类认证青少年赛事(最高1站)积分+D类认证青少年赛事(1站)积分,共8站。

第六章 处 罚

第二十一条 若参赛运动员经认定存在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等方面违规的,小球中心有权依据《壁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相应积分。

第二十二条 若参赛运动员被取消参赛资格或存在无理由退赛、弃赛、罢赛等较为严重违规情况,经认定后,该名运动员本站赛事积分取“0”,并纳入8站最高赛事积分之一,随积分排名滚动。

第二十三条 若认证赛事主办单位经认定存在赛风赛纪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小球中心将取消该赛事认证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情况追加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现行或重新修订或新制定法律法规、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相冲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小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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