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5〕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五运”)群众比赛龙舟项目将于2025年6月在湖北省仙桃市举办预赛、7月在广东省佛山市举办决赛。截至第一次报名结束,共有28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名参赛。现就参赛队伍第二次报名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须于4月24日17:00前填写报送《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确认表》(附件1)、《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人员名单》(附件2)。第二次报名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允许变更参赛小项和参赛人员。
二、第二次报名采用 “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报名系统”报名,各参赛队需线上填报如下信息:
(一)根据《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人员名单》,填报参赛人员信息,参赛运动员要正确对应参赛小项。
(二)将下列材料扫描成PDF文档进行线上提交:
1. 加盖公章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确认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人员名单》;
2. 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
3. 竞赛规程“二、运动员资格与审查”中要求的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等运动员的属地证明);
4. 加盖公章并签名的责任声明书原件;
5. 本年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单,保险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60 万元。
三、所有信息与材料须按报名时间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四、“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报名系统”二维码

五、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10—67143391、18611896778
中国龙舟协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73764108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确认表.docx
附件2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人员名单.docx
附件3 责任声明书.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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