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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第十五届全运会龙舟项目第二次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7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5〕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五运”)群众比赛龙舟项目将于2025年6月在湖北省仙桃市举办预赛、7月在广东省佛山市举办决赛。截至第一次报名结束,共有28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名参赛。现就参赛队伍第二次报名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须于4月24日17:00前填写报送《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确认表》(附件1)、《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人员名单》(附件2)。第二次报名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允许变更参赛小项和参赛人员。

二、第二次报名采用 “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报名系统”报名,各参赛队需线上填报如下信息:

(一)根据《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人员名单》,填报参赛人员信息,参赛运动员要正确对应参赛小项。

(二)将下列材料扫描成PDF文档进行线上提交:

1. 加盖公章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确认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人员名单》;

2. 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

3. 竞赛规程“二、运动员资格与审查”中要求的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等运动员的属地证明);

4. 加盖公章并签名的责任声明书原件;

5. 本年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保险单,保险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60 万元。

三、所有信息与材料须按报名时间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四、“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龙舟项目报名系统”二维码


五、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10—67143391、18611896778

中国龙舟协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73764108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确认表.docx

附件2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龙舟项目参赛人员名单.docx

附件3 责任声明书.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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