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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24〕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广场舞、健身秧歌(鼓)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广场舞、健身秧歌(鼓)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复核培训的通知》(社体字(2023)370号)的有关规定,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在山东省淄博市举办了2023年全国广场舞、健身秧歌(鼓)国家级裁判员、教练员复核培训班。
经过培训、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和实践考核等环节,分别有 36人通过了健身秧歌(鼓)国家级裁判员、15人通过了健身秧歌(鼓)教练员的培训复核考试,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至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与全国健身秧歌(鼓)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李响
电话:1391188765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附件:1.2023年全国健身秧歌(鼓)国家级裁判员培训复核考试通过人员名单.docx
2.2023年全国健身秧歌(鼓)国家级教练员培训复核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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