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和吸引广大青少年儿童热爱体育,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和爱好。让“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阳光体育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广大学生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同时也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7月18日至20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举行2011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俱乐部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1年7月18日至20日(17日报到,21日离会)
(二)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
二、参赛对象与资格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限报一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队参加,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或指导教师1名、运动员8人(4男、4女),共10人。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的在校初中学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应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会员。
三、比赛项目
比赛包括以下三个项目,每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的比赛。(比赛规程见附件1)
(一)气排球比赛
每队5名运动员参加,其中必须有2名以上的女运动员。
(二)集体跳绳
包括每队6人1分钟跳绳和6人2分钟“8”字跳绳两部分。
每队6名运动员参加(3男、3女),另有2人摇绳(领队或教练员可以出1人参加摇绳)。
(三)似铁人三项
包括800米越野跑、搬沙包、50米游泳(不限姿势)。
每队4名运动员参加(2男、2女)。
四、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代表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加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省(区、市)体育局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分别传真至以下单位,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相关材料。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发展指导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高扬
电话/传真:(010)87182342
邮箱:gy@sport.gov.cn
福建省漳州市体育局竞训科
地址:漳州市延安北路57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翁庆瑞
电话/传真:(0596)2030301,13605080110
邮箱:hyh076081@126.com
相关比赛规程和报名表均可以从“体育管理在线”网站(www.sportmonline.cn)下载。
(二)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
1.各参赛俱乐部于2011年7月17日到福建省漳州市龙海角美镇龙佳温泉山庄宾馆报到。
山庄距离厦门和漳州26公里(324国道)。乘火车到达厦门火车站,大会接待处设在厦门火车站出口处,有定时班车统一送至赛区;乘飞机到厦门机场后,自乘机场班车到厦门火车站。
联系人:陈伟
电话/传真:(0596)6380760
移动电话:13959638008
2.报到时各代表队必须向大会提交参赛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人身意外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复印件和学生学籍证明。
五、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活动期间食宿费由大会负责。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每天300元。
委托购买返程车票、机票应在报名时一并书面告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请将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队旗(规格不限)交会务组,并准备100字解说词。
(二)各代表队自备一个文艺节目,节目内容报会务组。
(三)各代表队应统一服装,自备比赛服和运动鞋。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1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规程
2.2011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报名表
3.2011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会务指南
4.2011阳光体育比赛场地示意图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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