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精神,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让“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阳光体育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广大学生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同时也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体育总局青少司、教育部体卫艺司将于2013年7月16至18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举办“2013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 现将比赛规程及日程安排下发各单位,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准备,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体育总局青少司 教育部体卫艺司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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