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举办《国家体育总局2012-2014年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中期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培养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主办、教练员学院承办的 《国家体育总局2012-2014年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中期培训班定于2012年12月下旬在北京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5日,23日全天报到,24日培训,25日中午12:00以前离会。
(二)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西南角。
二、参加人员
(一)体育总局青少司、教练员学院相关人员;
(二)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30名;
(三)相关专家。
三、培训内容
组织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中期述职及相关培训,促进经验交流,提炼培养成果,进一步提高精英教练员培养工作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资助对象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认真总结入选以来在取得的各项成果,按《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中期述职报告内容》(附件1)及模板要求撰写述职报告书与答辩PPT,并于12月20日前将其发送至总局教练员学院邮箱。
(二)述职时,每位教练员为25分钟,其中,报告15分钟,专家提问10分,答辩时需简洁明了,有针对性回答问题。
(三)答辩后,教练员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并将修改后的《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中期述职报告书》提交到总局教练员学院。
(四)精英教练员资助对象培养单位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和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培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按《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培养单位中期报告内容》(附件2)做好总结报告,并于1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体育总局青少司。
(五)体育总局将组织专家组对资助对象培养单位培养工作和培养效果进行评估。
(六)请有关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参训报名表》(附件3)传真至总局教练员学院。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和食宿费由国家体育总局承担,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体育总局青少司
联系人:远 洋
电 话:87182036
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
联系人:吴希林
邮 箱:wuxilin@126.com
手 机:13466716888
传 真:010-62989706
附件:
1.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中期述职报告内容.docx
2.精英教练员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培养单位中期工作报告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