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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召开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1 来源:机关党委 字体:

各直属党委、支部:
    根据党章规定,经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决定于2009年9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
    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5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是根据各单位党员人数和代表广泛性原则并做适当调剂后确定的。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代表名额较多的单位,应注意代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一线党员代表的比例和女代表的比例。
    三、代表的条件和代表的产生
    代表的条件: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必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在工作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中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和信任,有一定议事能力。
    代表产生办法: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分配的名额、代表条件,并适当考虑代表结构广泛性,严格按照民主程序,经过全体党员(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意见,确定候选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数按不少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确定,报直属机关党委同意后,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为做好中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经总局党组批准,决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于再清担任,副组长由刘光春、史康成、阎利生、丁东等同志担任,成员由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司等部门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分别成立人事安排组、代表选举组、文件起草组、代表资格审查组、会务组等工作机构,并适时从有关部门、单位借调部分人员参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召开直属机关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是体育总局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切实保证本次大会圆满顺利召开。请各直属党委支部确定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上报格式见附件2),并于2009年7月15日前报直属机关党委。
    (二)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确保代表素质,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请各直属党委支部于2009年7月15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选名单(见附件3)报直属机关党委。经直属机关党委同意后开始差额选举,产生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代表后,请将选举情况和代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代表登记表(见附件5)一并于2009年7月29日报直属机关党委。
    (三)各级党组织在代表选举过程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对重要的、有争议的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
直属机关党委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以饱满的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件:1. 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联系人报名表
      3. 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4. 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
      5. 中国共产党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第三次代表大 会代表登记表


                            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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