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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壁球青少年U系列赛竞赛总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来源: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壁球青少年赛事体系建设,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打造壁球品牌赛事,经研究,现将《2026年全国壁球青少年U系列赛竞赛总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2.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
          3.监护人同意函.docx

 

 

体育总局小球中心

2026年3月5日


2026年全国壁球青少年U系列赛竞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各省市区体育局、项目管理中心、行业协会、赛事公司等

三、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站

时间:3月20日-3月22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

(二)第二站

时间:5月1日-5月3日

地点:北京市

(三)第三站

时间:5月30日-6月1日

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四)第四站

时间:7月24日-7月26日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五)第五站

时间:9月12日-9月14日

地点:上海市

(六)第六站

时间:10月5日-10月7日

地点:重庆市

注:赛事具体时间地点、竞赛日程、场馆地址等信息以各站赛事补充通知为准。

四、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设项: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组别设置

十九岁及以下组(U19)、十七岁及以下组(U17)、十五岁及以下组(U15)、十三岁及以下组(U13)、十一岁及以下组(U11)、九岁及以下组(U9)

五、参赛资格

(一)具有中国国籍(含港澳台)。

(二)年龄要求

1.十九岁及以下组(U19):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十七岁及以下组(U17):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十五岁及以下组(U15):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十三岁及以下组(U13):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十一岁及以下组(U11):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6.九岁及以下组(U9):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运动员可被允许向上跨1个年龄组报名参赛,报名成绩要求不限。

六、比赛报名

(一)运动员报名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运动员报名须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赛事服务费标准为280元/人,付费方式见补充通知。

(三)运动员须按照各站赛事要求自行报名,报名信息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确保真实有效。每名运动员限报1个组别比赛。

(四)各组别报名人数上限为40人,报名运动员将依据报名截止日期当日的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排序和报名先后顺序录取,超出人数的报名运动员将进入候补池,若有运动员在赛程发布前退赛,候补运动员可按照顺序进入比赛。

(五)每组别报名人数少于4人的,自动向上一组别合并。十九岁及以下组报名人数少于4人的,取消该组别设项。已报名运动员可选择退费或调整至其他符合资格的组别。

七、报到

(一)运动员须按照各站赛事补充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持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签署完整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和“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承诺书”;

3.未成年人须提供“监护人同意函”;

4.能够覆盖整个参赛日程(包括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医疗类保险证明。

(二)运动员及陪同人员报到后,有义务按要求参加赛事组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了解并遵守赛事流程、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等事项的相关要求。

(三)赛事期间食宿、交通费用由运动员自行承担,赛事组委会可提供相关住宿、交通指引,具体详见各站补充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按照小球中心审定并印发的《壁球单打规则2025》进行。

(二)赛制

1.资格赛(报名运动员超过32人):单淘汰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2.正赛:单淘汰赛、遗材赛,第一轮(32进16)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二轮(16进8)及以后采用五局三胜制。

3.循环赛(报名运动员在4至6人):五局三胜制。

4.落选赛(未进入正赛的运动员):遗材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5.为增加运动员锻炼机会,比赛将决出第1-9名、第17名、第33名。

(三)签位

每组别正赛参赛人数上限设为32签位,若参赛人数超出32人,则种子排位在前(64-N)名的运动员直接获取正赛资格(N为实际参赛人数),其余运动员须按照种子排位抽签参加资格赛,第一轮胜出的运动员进入正赛。

(四)种子的设定

依据报名截止日当天的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设定种子,港澳台运动员参考亚洲积分与近期赛事成绩。种子数量按照以下规则设定:

签表

种子数

8

2

16

4

32

8

(五)赛事日程

运动员原则上每天安排不超过3场比赛,下表为赛事日程安排供参考,详细赛程信息以各站发布为准。

赛程一:40签位

日期

时间

赛事日程

第一天

上午

开幕式、资格赛、32进16

下午

16进8、遗材赛第一轮、落选赛第一轮

第二天

上午

8进4、遗材赛第二轮、落选赛第二轮

下午

4进2、遗材赛第三轮、落选赛决赛

第三天

上午

决赛、遗材赛决赛

下午

颁奖仪式

赛程二:32签位

日期

时间

赛事日程

第一天

上午

开幕式、32进16

下午

16进8、遗材赛第一轮

第二天

上午

8进4、遗材赛第二轮

下午

4进2、遗材赛第三轮

第三天

上午

决赛、遗材赛决赛

下午

颁奖仪式

赛程三:16签位

日期

时间

赛事日程

第一天

上午

开幕式

下午

16进8

第二天

上午

8进4、遗材赛第一轮

下午

4进2、遗材赛第二轮

第三天

上午

决赛、遗材赛决赛

下午

颁奖仪式

赛程四:8签位

日期

时间

赛事日程

第一天

上午

开幕式

下午

8进4、遗材赛第一轮

第二天

上午

4进2、遗材赛第二轮

下午

决赛、遗材赛决赛、颁奖仪式

赛程五:6人循环赛

日期

时间

赛事日程

第一天

上午

开幕式、循环赛第一轮

下午

循环赛第二轮

第二天

上午

循环赛第三轮

下午

循环赛第四轮

第三天

上午

循环赛第五轮

下午

颁奖仪式

赛程六:5人循环赛

日期

时间

赛事日程

第一天

上午

开幕式、循环赛第一轮

下午

循环赛第二轮

第二天

上午

循环赛第三轮

下午

循环赛第四轮、颁奖仪式

赛程七:4人循环赛

日期

时间

赛事日程

第一天

上午

开幕式

下午

循环赛第一轮

第二天

上午

循环赛第二轮

下午

循环赛第三轮、颁奖仪式

九、退赛、弃赛与认定

(一)退赛

1.若个人原因须在赛前退赛的运动员,如在报名截止前提出申请,可退赛并退还赛事服务费。

2.若运动员在报名截止后提出退赛申请,须向赛事组委会提供有效书面申请方可退赛,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若未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的,按照无故弃赛处理。

3.若运动员在赛中因伤病原因提出退赛申请,须由赛事医疗组出具伤病证明并提交至裁判组,无论该运动员处于任何赛事阶段,则该运动员的成绩均有效。

4.若运动员在赛中因个人原因提出退赛申请,须向裁判组出具书面申请,则该运动员淘汰赛、遗材赛阶段的成绩有效。

(二)伤病弃赛

1.到达赛区签到后,赛前因伤病弃赛的运动员,本场比赛判负;赛中因伤病弃赛的运动员,该运动员本局比分有效(N)并判负(N/11),剩余未完成的比赛判负(0/11)。

2.若小组循环赛中运动员因伤病弃赛,须由赛事医疗组出具伤病证明并得到裁判长批准后,可保留该运动员小组循环赛继续参赛的权利。若未获得批准,按照无故弃赛处理。

(三)无故弃赛

1.运动员有义务参加组委会安排的全部比赛,若未按照壁球竞赛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场或其他未按照规定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均按照无故弃赛处理。

2.小组循环赛中,凡被认定为无故弃赛的运动员,所有比赛成绩均记零,并取消该运动员在本站赛事的比赛资格。

3.无故弃赛的运动员该站比赛全国壁球青少年积分计“0”,并计入本年度全国壁球青少年U系列赛中最高积分一站。

4.无故弃赛认定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由裁判长进行解释。

(四)其他

1.若有因其他未尽情况退赛、弃赛的运动员,须经赛事组委会研究后进行认定。

2.候补运动员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的,不受无故弃赛认定的处罚。

3.小球中心有权对情节较为恶劣的无故弃赛情形,依据有关办法给予限制参赛的追加处罚。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运动员对比赛判罚结果、资格认定等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裁判长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诉须由运动员本人、监护人或教练提交,提交时须注明申诉人、申诉事项、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向组委会缴纳2000元申诉费;申诉成立的,申诉费予以退还;申诉不成立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3.申诉时限:对判罚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赛后1小时内提交;对资格认定有异议的,须在报到日21:00前提交。

(二)仲裁

1.赛事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小球中心选派人员组成,负责受理赛事期间的申诉案件,作出最终裁决。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一经作出,不得再次申诉,运动员及相关单位须服从裁决结果。

3.仲裁委员会有权对申诉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问询,确保裁决公平、公正、公开。

十一、赛事要求

(一)运动员报名参赛后,视为同意本规程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

(二)运动员须遵守比赛秩序、赛场礼仪、场馆规则,服从赛事组委会在抽签、分组、赛制、赛程、颁奖及其他赛事和群体活动方面的安排。

(三)运动员比赛中须佩戴符合世壁联要求的护目镜。

(四)运动员的服装须整洁规范,符合壁球赛事相关要求,鼓励同一家单位运动员统一比赛服装,配备深、浅两种色系。

(五)运动员须遵从裁判员判罚,在比赛过程中不得过度争论判罚结果,不得妨碍裁判正常执裁。教练员、随队人员须遵守赛事相关规定,不得干预比赛判罚、干扰比赛秩序,不得辱骂、威胁裁判及其他工作人员,违者将被劝离赛场,情节严重者该名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处罚。

(六)运动员须严格遵守体育总局有关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和《壁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违反者将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罚,情节特别严重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医疗与安全保障

(一)各站赛场将设立医疗点,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及急救设备、药品,负责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的紧急处理。

(二)若发生突发情况,赛事组委会将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确保参赛人员安全。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向所有组别第1-8名、遗材赛冠军发放荣誉证书;前3名获颁奖牌和奖品。如参赛人数不足8人,按照实际参赛人数减2奖励。

十四、裁判员和技术官员

裁判员和技术官员由小球中心选派。

十五、其他

(一)赛事裁判长有权决定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比赛服装及领奖服装所展示的赛事相关标识内容和形式,运动员须服从裁判长的相关安排。

(二)本次比赛所有视频、音像等资料归小球中心所有。

(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小球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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