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8年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竞赛申办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8-02-26 来源: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字体:

为促进中国射箭运动普及发展,搭建好全国射箭竞赛平台,推动射箭竞技运动、大众射箭活动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现启动2018年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竞赛的申办工作,欢迎各地区和单位积极申办。具体如下:
  一、赛事基本情况及申办安排
   (一)2018年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预计比赛时间为12月,预计参赛运动员规模300人,比赛设反曲弓项目,参赛单位为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专业队,承办单位需满足办赛基本需求。
   (二)有意向承办的地区和单位请于330日前提交赛事申办材料。
   (三)经审核评估办赛条件,确定拟承办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确定承办单位,与承办单位签订赛事承办协议。
      (四)承办地区或单位根据办赛要求,启动赛事筹备工作。
        二、申办材料的具体要求
    申办地区或单位向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提交申办材料。申办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办文件(含承办赛事的申请文件,需列明申办比赛名称、申办理由和气候交通保障等条件和具体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1.省级体育部门或项目管理单位申办的,需经所在省级体育部门同意。
      2.地市以下地方政府或体育部门申办的,应出具当地政府和地区体育部门的同意函。
      3.射箭社团组织和其他事企业单位申办赛事的,可直接提交申办材料(并附单位简介和资质证明材料)。
   (二)申办需要的附证材料
      1.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
      2.申办竞赛的筹备实施方案(含竞赛场地和竞赛组织团队方案、餐饮住宿交通接待工作方案、宣传展示方案、拟定比赛期间的气候状况、应急和安全工作预案等);
      3.办赛历史和经验;
      4.需要说明的其他方面。
   (三)申办说明
为促进赛事对承办地区的宣传支持,扩大赛事的综合效应,赛事申办单位可在申请承办2018年度赛事时,对同一场赛事提出不超过三年的承办意向。确有意向延长申办承办年限的,须在申办文件中明确延长理由、延长年限以及延长承办的各项保障。
        三、工作程序
      (一)办赛条件审核评估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将对申办单位的办赛条件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将选派技术代表进行实地考察。
      (二)确定赛事承办单位
  经审核符合办赛条件的单位,将在中国射箭协会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向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列入全国体育竞赛计划,同时在中国射箭协会官网公布全国射箭竞赛计划和承办单位、办赛时间地点等。
      (三)确定承办单位后,签订赛事承办协议,启动赛事筹备工作。
        四、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射箭部
  联系人:曲亦男、李晔
  联系电话:010-88964103
  传真:010-88961649
    电子邮箱:archery2010@126.com
    五、其它有关事项参见《2018年度全国射箭竞赛申办邀请函》。

附件:2018年全国射箭竞赛申办表

                                                国家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18222

附件_2018年全国射箭竞赛申办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