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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青少年跳绳邀请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11-04 来源:社体中心 字体: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11月16至17日, 青岛市。
二、 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体育总会
承办:
北京师范大学青岛城阳附属学校
青岛和之韵艺术体操绳操俱乐部
支持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教体局
协办:卓越置业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三、 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 竞赛分组
1. 按年龄分组。甲组: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含)间出生;乙组:200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 按性别分组。男子组、女子组、混合组(比例不限)。
(二) 竞赛项目
1、计数赛
(1)30秒单摇跳、双摇跳
(2)3分钟单摇跳
(3)4X30秒单双摇接力跳(混合组)
(4)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不分年龄及性别组)
2、花样赛
(1)个人花样
(2)2人同步花样(混合组)
(3)2人车轮跳花样(混合组)
3、表演赛(年龄、性别不限)
4、花样跳绳六级达标赛
(1)上场人员5-12人,套路难度自选;
(2)按各级规定难度动作创编套路,超规定难度不计;
(3)成套表演套路音乐时间不超过3分钟。
5、趣味跳绳(不分年龄及性别组)
(1)3分钟10人长绳同步跳:在3分钟限时内,由两名运动员同步单摇长绳,其余8名运动员集体跳。
(2)1分钟双人单摇跳:2名运动员分别左、右手持绳同时单摇跳。
四、 参赛要求
(一) 接受社会各界以队为单位报名。
(二) 每队最多可报23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三) 运动员须2013年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 各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竞赛组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如出现瞒报或虚报信息,取消全队参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一)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最新审定的《跳绳竞赛规则》和《全国跳绳大众锻炼等级标准竞赛办法》。
 (二) 30秒单摇跳、双摇跳,3分钟单摇跳使用“培林牌”全国跳绳竞赛指定器材;花样赛、花样跳绳六级达标赛、3分钟10人长绳“8”字跳、3分钟10人长绳同步跳使用“新建牌”全国跳绳竞赛指定器材(联系方式见附件4),均由组委会提供。其余竞赛项目器材自备。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计数赛、花样赛、趣味跳绳
1.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如报名人(队)数未满6名,以递减1名方式录取。
2.各项目各组别前6名颁发证书,3分钟10人“8”字跳前3名另外颁发奖杯。
 (二)表演赛:录取前8名,按照1:2:5颁发一、二、三等奖证书和奖杯。
 (三)达标赛:达标赛不计名次,颁发全国达标等级证书。
 (四)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全国跳绳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
七、仲裁和裁判员
 (一)组委会设立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
 (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八、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请登录网站下载附件1、2,填写后发至联系人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后运动员不得更改报名项目,弃权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在赛前技术会接收附件3和比赛用音乐光盘。
 (二)2013年11月15日13点前到青岛市城阳区华帝宾馆大厅报到,15日16点适应场地,18:00召开技术会议,16日至17日比赛,18日离会。
 (三)组委会将在青岛市火车站安排接站人员和引导牌。
(四)联系人
北京师范大学青岛城阳附属学校
青岛和之韵艺术体操绳操运动俱乐部
山烜梽  联系方式:18866276655
万真    联系方式:0532-68952153
E-mail: sxz881020@163.com
18669712905@163.com

  (五)乘车路线(见附件5)。
九、经费
  (一)各赛队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在组委会指定酒店食宿,食宿费每人每天160元人民币(双人或三人标间),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补贴。食宿费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一次性缴纳,食宿费发票由承办单位提供。
  (三)报名费按个人参赛项目收取,每报一项交报名费80员人民币,达标赛报名费10元人民币。报名费以队为单位在10月31日前向主办单位一次性交纳,报名费汇至: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账号: 6217 0023 9000 3473 029
账户: 王颖
未交报名费不能参赛。
十、保险
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附件:报名表、登记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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