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3〕120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韵味杭州”龙舟项目
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积分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浙江省体育局、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浙江省龙舟协会承办,温州龙舟运动中心运行团队、温州亚运分村运行团队执行的“韵味杭州”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积分赛,将于2023年5月17日至3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温州龙舟运动中心举办。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3年4月4日
“韵味杭州”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积分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舟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龙舟协会
三、执行单位
温州龙舟运动中心运行团队
温州亚运分村运行团队
四、比赛时间
选拔赛:2023年5月17日至22日
积分赛:2023年5月23至24日(第一次)
2023至5月26至27日(第二次)
2023年5月29至31日(第三次)
五、比赛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龙舟运动中心(亚运会比赛场地)
六、竞赛项目
(一)水上竞赛项目(选拔赛、积分赛)
男子组12人龙舟:200米、500米、1000米直道赛
女子组12人龙舟:200米、500米、1000米直道赛
(二)体能测试项目(5月31日)
3000米跑步,45KG(男)/35KG(女)卧推、卧拉,引体向上,2000米赛艇测功仪
七、参赛办法
在亚运会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资格赛中获得男、女子组各前六名的队伍(共12支队伍)参加本次选拔赛;选拔赛获得男、女子组各前三名的队伍(共6支队伍)参加积分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
(二)参赛队人数
男、女子组每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IDBF 12人龙舟),各队自带划桨,须符合IDBF认证要求,颜色一致。
(四)各队运动员须自备3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衣,式样须一致,上衣必须印有队名。
(五)各参赛队需提供简称队名,以6字以内为宜。要求前两字为省、市地区名称,后四字可为队名简称。
(六)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并发送组委会。要求:底色不限、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0dpi、格式为照片格式或矢量图。
(七)各参赛队自备大小队旗各1面
1、大队旗高1米、宽2米,颜色不限,印有××龙舟队,文字应从左至右书写;
2、小队旗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旗杆长1.2米。
(八)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设6条赛道。
2、男、女子组均采用轮次赛。
选拔赛:轮次赛(三轮)按每一轮成绩排名计积分,积分多者列前。积分按: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以此类推。如有相同成绩并列排名且占用名次,积分取并列名次之后的平均数。例:某轮次比赛第二、三名成绩相同,则均确定为第二名,无第三名,两队积分均计4.5分。
积分赛:每次积分赛各项目进行轮次赛(三轮),按三轮总用时成绩排名核算赛程积分。三次积分赛共计9个赛程积分。各赛程第一名积5分,第二名积3分,第三名积1分。第一次积分赛总积分占比例20%,第二次积分赛总积分占比例30%,第三次积分赛总积分占比例50%。即:总积分=第一次总积分×0.2+第二次总积分×0.3+第三次总积分×0.5。如遇总积分相同,以第三次总积分高者排先。如遇积分再相同,则以队伍运动员体能整体测评好者排先。
3、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确定且每一轮均需抽签。
4、第三次积分赛后将进行体能测试,前三名队伍所有划手运动员均需参加测试。标准详见《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发布<杭州亚运会龙舟国家队选拔办法>的通知》(社体字〔2023〕65号)。不参加体能测试及测试不达标的运动员不能入选国家集训队。
5、选拔赛结束后,前三名的队伍可进行人员调整,并于第一次积分赛赛前24小时确认积分赛参赛名单。
6、各队在三次积分赛期间不允许更换运动员。
7、本次赛事期间,如国家体育总局下达亚运会报名相关要求,主办单位另行发文明确参赛运动员名单更换范围及时间等事宜。
(九)所有参赛队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泳200米以上能力。
(十)根据《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第六章水上安全条例,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
九、录取名次
(一)选拔赛:男、女子组总积分前三名队伍(轮次赛9个积分相加,总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积分相同,1000米三轮总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1000米单次最快成绩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获得积分赛的参赛资格。
(二)积分赛:男、女子组总积分第一名的队伍主体将代表中国参加第19届亚洲运动会。男、女队总积分第一名的教练员为国家队教练员,并由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牵头组建的队委会参照专项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择优组建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并按规定报总局、反兴奋剂中心等部门备案。
十、经费
各参赛队伍赛会期间正编人员(每队16人)食宿由组委会统一管理及负担,赴赛区交通及其他费用由队伍自理。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伍于2023年4月24日15时前将参赛确认函(附件1)盖章(未盖章视为报名无效)后通过电子邮件报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未按时提交视为弃权,参赛资格将按照资格赛成绩进行递补。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联系人:李汉杰、孔昱心,电话:010 - 87183980,电子邮箱:stzxbz@163.com
2、各参赛队需于2023年5月8日17时前提交参赛人员报名表(附件2)、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等材料至赛事组委会,用于制作参赛证及检录卡。报名确认后,如因伤病、疫情等特殊情况需更换运动员,可在联席会议前提出,最多更换2人。
照片要求:近期(六个月内)2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数码照片不小于413*626像素;文件格式为jpg或png;不得使用艺术照、翻拍照。
请各参赛队将运动员参赛信息及照片发至3623993177@qq.com,姓名:王勤铄,电话:13957758528。
赛事组委会联系人:姜振林,电话:18057741678,电子邮箱:332921990@qq.com。
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队伍介绍(附件3)等材料抄送体育总局社体中心邮箱。
(二)报到
1、请参赛队伍于2023年5月18日17时前到组委会指定酒店报到。
酒店后勤服务联系人:程景武,电话13705779158,电子邮箱:1662515588@qq.com。
2、报到时需提供大赛安全责任书、自愿参赛声明书、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4、5、6)及体检证明、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参赛人员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省级主管单位(部门)提供的无反兴奋剂问题情况说明等材料。
十二、日程安排
见附件7。
十三、技术官员、工作人员
(一)赛事设仲裁监督委员会,由赛事主、承办单位选派人员组成。
(二)赛事裁判员由中国龙舟协会根据《龙舟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和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工作人员由赛事主、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赛事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参赛运动员参赛期间应随时依规接受兴奋剂检查,检查费用原则上由被抽检队伍自行承担。
十五、国家集训队人员将在赛后开始集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六、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附件:1.“韵味杭州”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确认函.docx
2.“韵味杭州”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积分赛参赛人员报名表.docx
3.队伍简介.docx
4.“韵味杭州”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积分赛安全责任书.docx
5.自愿参赛声明.docx
6.“韵味杭州”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积分赛健康安全承诺书.docx
7.“韵味杭州”龙舟项目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积分赛日程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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