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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健身瑜伽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4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大中小

社体字〔2026〕5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健身瑜伽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我中心定于2026年10月22日至2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兰若湖景区)举办2026年全国健身瑜伽锦标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6年9月24日

 

   

2026年全国健身瑜伽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绍兴市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

绍兴兰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服务中心(浙江省全民健身中心)

浙江省健身瑜伽协会

绍兴市柯桥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办事处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

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人民政府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

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优陶燃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5日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兰若湖景区)

五、参赛单位

全国各瑜伽协会、瑜伽馆、瑜伽社团、瑜伽俱乐部、瑜伽习练者及从业人员,各院校及相关单位。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1.单人项目:男单、女单;

2.双人项目:女双、混双;

3.集体项目:5-9人(徒手组、辅具组,注:辅具自备)。

(二)竞赛分组

1.社会组

(1)单人、双人项目

①青年组:197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②常青组:1956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

(2)集体项目不以年龄分组。

2.院校组(在校和应届毕业生):

(1)专业院校组(中职、高职及本科院校的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表演专业);

(2)普通院校组(中职、高职及本科类院校的非体育专业);

(3)教工组(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中职中专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工)。

3.段位组(195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生);

4.展演组(5-12人,展演时间210秒之内,包括健身瑜伽音乐流、舞韵瑜伽、健身瑜伽公益推广套路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健身瑜伽体式展演)。

七、参赛办法

(一)参加2026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各组别单人、双人、集体项目的前10名者均可报名;因2026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盘锦站延期举办,原报名盘锦站赛事的各项目参赛人员,可报名参加本次锦标赛对应项目,不作报名名次限制;个人和单位均可报名;教工组以本单位或跨单位组队报名;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二)参赛者需购买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保险条款应含人身意外伤害、突发疾病身故责任),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3),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责任和费用。

(三)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四)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五)报名后,运动员名单和项目不得随意更改,不得无故弃权。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需要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0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六)参赛运动员需遵循全国健身瑜伽《参赛指引》有关要求,对发生严重赛风赛纪问题的,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所属团体所有比赛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预赛与决赛流程:单人及双人项目参赛人数不足8名(对)时直接进入决赛。参赛人数超过8名(对)时增设预赛,并按照预赛成绩与决赛成绩之和为最终总分;决赛出场按倒序原则执行:预赛成绩排名末位者率先出场,依次递进,预赛成绩高者最后出场。

(三)每位运动员在同组别中可兼报2项,双人项目不可同时兼报女双和混双;已在社会组或院校组中兼报2项的运动员,可兼报段位组和展演组;集体项目不可兼报集体(徒手)和集体(辅具)。

(四)竞赛体式规定

1.预赛:单人、双人、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比赛;

2.决赛:单人、双人、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比赛。

(五)自编套路要求

1.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至少包含前屈、后展、侧弯、扭转、平衡、倒置六个类别,并合理编排套路;

2.单人自编套路预赛、决赛竞演时间120±5秒;

3.双人、集体自编套路预赛、决赛竞演时间180±5秒;

4.编排与音乐契合,具有艺术美感,发型整齐、妆容自然且贴合主题;

5.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须含有肢体连接的体式,运动员配合默契,情感交流自然,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造型中的体式不计为体式类别);

6.集体项目运动员须同时完成5个规定体式。

(1)前屈类:站立前屈伸展式;

(2)后展类:骆驼式;

(3)倒置类:单腿下犬式;

(4)平衡类:战士三式;

(5)扭转类:侧角扭转式;

7.集体项目至少有3次队形变换。

(六)计分办法

比赛采用10分制,体式质量分值7分、展示水平分值3分,参照《评分细则》。

采取预、决赛制的项目,预赛成绩计入决赛成绩核算体系。参赛选手的最终成绩公式为:总得分=预赛得分+决赛得分。名次评定严格依据总得分排序原则,总得分高者列前;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以决赛成绩高者列前,若仍相同,则名次并列。只进行决赛的项目,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体式质量得分高者列前,若仍相同,则名次并列。

(七)段位组进行四段-七段的比赛,其中四段、五段为规定套路比赛;六段、七段为自编套路比赛,竞演时间120±5秒,六段、七段套路中体式分别为《体位标准》中六级、七级体式,自编套路中有效体式数量不少于10个。

九、竞赛要求

(一)运动员不得唱诵上场、退场。段位组规定套路比赛采用组委会音乐。

(二)决赛音乐由运动员自行选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唱诵及宗教色彩的内容。(若音乐存在版权争议或侵权问题,由运动员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请参赛选手将音乐剪辑完成,并标注姓名、参赛队名、组别、项目及预/决赛,以MP3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运动员群内通知)。

(三)运动员需着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充分展现肢体轮廓和体式细节。比赛服装严禁带有宗教、迷信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宽处不能大于4厘米,须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码牌。

男运动员:可选择穿着紧身瑜伽裤(此时必须在外部套穿一条长度及膝的运动短裤),亦可选择穿着适度宽松的运动裤,但裤装不得过于肥大,以免影响体式展示和裁判评判;严禁穿着浅色(如白色、浅灰、浅粉等)紧身瑜伽裤;上身不得赤裸,须穿着上衣。

女运动员:上衣领口不得低于锁骨下方3厘米;下装建议穿着大腿部位贴合的、小腿部呈喇叭状的瑜伽裤(俗称“喇叭裤”)或直筒裤。

 

 

 

 

   建议运动员比赛服装样式

(四)严禁佩戴坚硬、尖锐等容易造成伤害的饰物,如手表、腰带、头饰、耳环等。

(五)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做健身瑜伽致敬式。

(六)运动员参赛须保持稳定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赛事全程杜绝出现情绪失控、精神崩溃等过激行为。文明参赛,尊重裁判员的判决,不得在赛场内外出现质疑、辱骂、纠缠裁判或闹事等不当行为。如有违反,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分、取消成绩或禁赛等处理。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交《赛风赛纪保证书》(见附件4)。

(七)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未满18周岁参赛人员监护人同意书》(见附件5)。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社会组、院校组

1.各组别项目比赛录取前八名。

2.比赛设特别奖:

单人项目:优秀体式奖1名;

双人项目:优秀配合奖1名、编排创意奖1名;

集体项目:优秀表演奖1名;

其他奖项:团体积分奖、全场总冠军(男、女各1人)。

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或奖匾。

3.社会组、院校组各项目获得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证书、奖金;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奖金。集体辅具各名次无奖金。 

项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社会组

院校组

教工组

 

单人

1200

1000

800

600

500

400

300

200

双人

1200

1000

800

600

500

400

300

200

集体徒手

(不含辅具)

1200

1000

800

600

500

400

300

200

全场总冠军

(男、女各1名)

2500

2026年度团体积分奖

2500

2200

2000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奖金总额(元)

138700

 

注:奖金由承办单位负责发放,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2026年度团体积分前八名的运动队现场颁发奖金、奖匾、证书,第9-12名的运动队现场颁发奖匾、证书。

5.全场总冠军颁发奖金、奖匾。

(二)段位组

各段位组设一等奖3名,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证书。完成升段动作质量,达到通段标准可申请升段,认证服务费减免50%;运动员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段位级别比赛并可连续升段,最高晋升至七段;凭获奖证书在赛后一周内在海健身App申请段位认证,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颁发段位证书。

(三)积分排名

各单位参加锦标赛获得有效成绩,将按照比赛名次获得相应项目的积分,各项目的积分相加总和为该单位的团体总分,参照《积分排名制度》(附件2)。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需要提交个人信息,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姓名和手机号码。运动员完成报名费缴纳后,即视为确认参赛,报名费不予退回。



2.报名截止时间:10月18日20:00。

(二)报到

1.参加段位赛4至5段的运动员请于10月22日16:00前到相关入住酒店报到。

2.参加正赛(单人、双人、集体项目、展演组)与段位赛6段、7段的运动员、参赛队请于10月23日17:00前到相关入住酒店报到。

3.裁判员于10月22日14:00前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兰若湖景区报到,当日15:00在岚若国际酒店2楼多功能厅召开裁判员会议。

4.各参赛队报到时提供保险证明,院校组提供学籍证明、自愿参赛责任书进行审核。

5.联席会议于10月23日19:00在岚若国际酒店一楼宴会厅召开,各队领队、教练员参会;运动员会议于19:30在岚若国际酒店一楼宴会厅召开,全体运动员参会,无故缺席者视为弃赛,线上运动员会议时间将提前在参赛群内通知。

6.本次大赛提供免费接送站服务。

接站时间:高铁绍兴北站10月22日上午10:30,下午15:00;10月23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5:00。萧山国际机场10月23日上午10:30,下午15:00。

送站时间:高铁绍兴北站10月26日上午9:30;萧山国际机场10月23日上午9:00。

赛事期间酒店至主会场接送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一)个人报名须缴纳参赛服务费:单人项目200元/项/人,双人项目300元/项,集体项目500元/队,费用由执行单位收取,可免费参加段位组比赛(汇款备注:姓名,参赛单位)。

户名:绍兴兰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20000042853600093564787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绍兴柯桥支行

(二)只参加段位组的,缴纳参赛服务费100元/人,费用由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收取。(汇款备注:姓名,参赛单位)

户名: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811920031719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体育馆支行

(三)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为便于参赛,推荐运动员入住以下酒店,这些酒店住宿含早餐,赛场至酒店接驳。

1.三缸主题酒店(松盛酒店)-至主赛场约10分钟车程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车站路467号

标间、大床房:每晚188元,套房:每晚358元

2.尚客优悦酒店-至主赛场约8分钟车程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平水大道与公园路交叉西北角

标间、大床房:每晚200元,豪华家庭房:每晚320元

3.兰亭文化主题酒店-至主赛场约30分钟车程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308省道68号

标间:每晚128元,大床房:每晚178元,高低铺:每晚300元(6人间)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郭老师 17806255855

酒店预定:钱老师 13735299054、楼老师15957573860。

交通咨询:方老师 15557531520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吴老师 010-87183980

十三、技术官员选派

(一)赛事技术代表、仲裁与纪律监督委员会成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和执行单位选派。

(二)每支代表队可派随队裁判1名,须全程参与执裁工作。

(三)注册有效期内的国家级裁判和一级裁判员可自愿报名担任志愿裁判,需遵守组委会统一管理。承办单位负责随队裁判和志愿裁判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承办单位负责随队裁判和志愿裁判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随队裁判、志愿裁判报名请扫码登记,报名截止至9月28日17:00。



十四、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评分细则

   2.积分排名制度

   3.自愿参赛责任书

   4.赛风赛纪保证书

   5.未满18周岁参赛人员监护人同意书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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