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记忆邀请赛(合肥·肥东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安徽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合肥市体育局
肥东县人民政府
安徽省魔方运动推广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魔方运动协会
合肥市人工智能教育学会
四、支持单位
山西省记忆学会
《青少年科技创新报》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6年10月2日-5日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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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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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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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官员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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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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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运动员报到、技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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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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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项目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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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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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颁奖,下午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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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赛程和参赛人数可能会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请以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秩序册或补充通知为准。
(二)比赛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合肥市肥东县包公大道辅路与赵亮路交叉口南40米)
六、竞赛办法及方式
(一)本次比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相关办赛规范与记忆运动竞赛指导原则组织开展,具体执行标准以本次竞赛为准。
(二)本次比赛答题方式:纸质答题。个人赛及团体赛规则详见附件1.竞赛细则说明(内容仅供参考,赛事执行以组委会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三)比赛项目
1.个人项目:①具象图形;②随机词语;③快速数字;④历史事件;⑤海量词汇;⑥国学经典。
2.团体赛:团体友谊赛、学校团体赛;项目:(具象图形、快速数字、随机词语、历史事件)4人/队,参赛选手不限性别和年龄。
(四)竞赛组别
1.个人赛组别:U8组、U10组、U12组、U15组、O15组、公开组;
U8组:2018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U10组: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出生;
U12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U15组: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O15组:1962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公开组:不限年龄。
2.团体项目组别:团体赛不分年龄段,参加团体赛选手必须参加个人赛。
(1)团体友谊赛:企、事业单位、各级社会组织、俱乐部、公司等独立法人单位均可组队报名。每队4名选手,组队数量不限。
(2)学校团体赛:队伍须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所学校可报多支代表队,每队由4名选手组成。
(五)团体赛资质
1.所有团体赛组队单位在已报名个人赛选手中组队,且每位选手仅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2.团体友谊赛和学校团体赛报名均须满3支队伍以上,方可启动该团体赛。若学校团体赛报名不满3支队伍,则合并到团体友谊赛;若合并后团体友谊赛仍旧不满3支队伍,则取消团体赛。团体赛以报名截止后组委会公布名单为准。
3.每队可以多报1名替补队员,领队需确认团体赛最终上场队员名单,上场比赛时不得少于3人,运动员一旦报名,不可更换队伍,如可上场运动员少于3人则代表队弃权参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赛:设置获奖比例20%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其中每组别前三名为冠亚季军,颁发金、银、铜奖牌。
(二)团体赛:设置获奖比例20%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其中前三名为冠亚季军,颁发奖杯。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
扫描二维码报名并缴费,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5日,逾期报名无效。注:团体由领队统一报名,并上传盖章报名表(见附件5.团体赛报名表),如遇重复报名或任意一个人未报个人赛,均视为无效。
个人报名码 团体报名码
报名咨询:卫老师19965266527,刘老师17718154590。
(二)为方便及时了解赛事信息,见附件6.各组别QQ群二维码。
(三)报到
1.人身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证明(包括比赛往返期间,运动员需提供)。
2.签署《2026年全国记忆邀请赛(合肥·肥东站)自愿参赛责任书》(详见附件2,运动员、陪同监护人共同签字)。
3.签署《2026年全国记忆邀请赛(合肥·肥东站)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3,运动员、陪同监护人共同签字)。
4.签署《2026年全国记忆邀请赛(合肥·肥东站)赛风赛纪保证书》(详见附件4,运动员、陪同监护人共同签字)。
5.运动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运动员须在报到时提交以上全部纸质版材料方可参赛,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组队单位或运动员本人负责。
(四)技术官员于10月2日报到,需参加10月3日9:00的技术会议。
九、经费
(一)技术服务费:基础费用200元/人(含:具象图形,历史事件),其他项目30元/人/项,在报名二维码上缴纳。
(二)各参赛人员交通、食宿和参赛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十、技术官员选派
赛事仲裁、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申诉与仲裁
(一)赛前联席会议公布申诉程序和仲裁规范。
(二)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或组委会安排,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取消参赛资格及其他相应处罚。
(三)仲裁
1.由主办单位选派人员组成仲裁委员会。
2.仲裁办法:
(1)个人赛和团体赛均一次性公布成绩。凡对单项比赛成绩、裁判判决有异议者可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个人赛申请仲裁必须由选手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本人签名的申诉书,并缴纳1000元申诉费。未成年人需由陪同监护人签名。
(3)团体赛申请仲裁必须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本人签名的申诉书,并缴纳1000元申诉费。
(4)如经仲裁申诉成功,申诉费全额退回,否则将不予退回。
(5)未在有效时间内提出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6)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二、联系方式
(一)赛事组委会
联系人:陆老师,电话:13196620999
(二)赛区联系人
联系人:卫老师,电话:19965266527
(三)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10-87182458
十三、赛事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