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5〕290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
预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25年6月25—29日在浙江省临海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预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台州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临海市人民政府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25年6月25—29日
比赛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体育馆
三、比赛项目
(一)比赛设项
1.毽球男子三人赛甲组(18-30岁)
2.毽球女子三人赛甲组(18-30岁)
3.毽球男子三人赛乙组(31-60岁)
4.毽球女子三人赛乙组(31-60岁)
5.毽球混合双人赛
6.4×30秒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2男2女)
(二)年龄界定
1.甲组(1995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
2.乙组(1965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
3.混合双人赛、4×30秒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1965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半年以内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规程总则》要求进行身份认定。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行业(行业体协)参赛。
(1)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如果身份证与户口本不一致,以户口本为准。
(2)以长期居住地报名的,提交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
(3)以行业报名的,提交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单位的工资证明、纳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女55岁以上、男60岁以上已退休的运动员可不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须显示运动员本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颁布之日(2023年8月29日)前所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所代表的参赛单位一致。
4.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1.各参赛单位有责任确保参赛运动员的代表资格符合规定。中国毽球协会负责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的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对各参赛单位提交的赛事运动员信息及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向组委会建议取消违反资格规定运动员所在参赛单位参评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3.运动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五、参赛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业体协为单位,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体育主管部门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相关部门报名参赛。
(二)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毽球三人赛运动员5人,混合双人赛运动员2人,4×30秒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运动员4名;每项最多报教练员1名。
(三)各单位每项限报1队,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参赛运动员参赛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运动员参赛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台胞证。参赛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必须随时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供竞委会和裁判员随时查验。
(五)报名后不得无故更改运动员名单及参赛项目。如确需更改,请于赛前20天报中国毽球协会。
(六)各参赛队须自行为运动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保险单请在报到时提交竞委会,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各参赛队须按规则规定着统一运动服、运动鞋参赛。运动服上须有明显的符合规则要求的号码标识。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中国毽球竞赛规则(2025)》。
(二)三人赛根据参赛运动队数采取分组循环赛制与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前8名;混合双人赛采取单淘汰及附加赛决出前8名;4×30秒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以比赛成绩确定前8名。
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队不参加预赛,直接参加决赛阶段比赛,不占决赛配额。
(三)三人赛的分组、混合双人赛的落位及4×30秒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出场顺序在赛前技术会议上抽签决定。
(四)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三人赛中(青)年组前8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三人赛乙(甲)组预赛种子队,混合双人赛及4×30秒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不设立种子队。
(五)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当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C值(胜局总数/负局总数)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Z值(胜分总数/负分总数)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
(六)4×30秒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动作顺序为脚内侧踢(盘踢)→脚背踢(绷踢)→膝上触踢(磕踢)→跳踢;计数办法为盘踢、绷踢、磕踢左、右脚(腿)交替各踢一次计数一次,跳踢单脚踢一次即计数一次。成绩相同以总失误少者名次列前。
(七)毽球比赛使用“新健牌”306A桃红色毽球,混合团体接力计数赛使用“新健牌”206鸡毛毽,均由组委会提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比赛前八名运动队获得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决赛的资格。
(二)所有参赛人员可在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信息平台(https://qyhqt.js365.org.cn/#/home?type=heat)下载参赛证书。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报名,纸质材料寄至: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临海大道(中)401号。盖章后的报名表以PDF格式发送至以下2个邮箱:
联系人:任 宇 电话:15757650910
邮箱:chinacsa@126.com,234891532@qq.com
(二)报到与离会
根据总局全运会群体赛事相关要求,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6月23日到指定酒店报到(详情见补充通知)。报到时各参赛队伍需分别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参赛队)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参赛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领取相关参赛物料,2025年6月30日离会,赛会期间相关食宿交通费用由各代表队自行承担。
报到联系人:任 宇,联系电话:15757650910
(三)报名、报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技术官员
(一)主要技术官员(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主要裁判人员)由中国毽球协会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派。
(二)技术官员、辅助裁判员、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22日报到,2025年6月30日离会。
十、反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一)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性别一栏进行检查。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反兴奋剂教育,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https://cleanmedal.chinada.cn)“十五运会反兴奋剂教育准入(群众赛事入口)”参加学习。
(三)实施决赛阶段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决赛运动员在上述平台考试合格获得证书后具备参赛资格,决赛前提交反兴奋剂考试合格证书。
十一、经费
(一)预赛阶段各运动队参赛经费自理。决赛阶段各运动队须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大会统一安排运动队按期报到至离会期间正式在编人员的食宿和必要的市内交通。其他时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运动队自理;具体食宿安排及要求,以相关规定和文件为准。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大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二、赛事咨询
(一)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育廷
联系方式:010-78182320
(二)中国毽球协会
联系人:辛毅
联系方式:010-87182319
十三、竞赛日程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毽球协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预赛报名表.xlsx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预赛(参赛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
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预赛(参赛队)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告知书.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毽球协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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