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5〕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健身瑜伽事业的繁荣发展,激发广大爱好者和从业者积极向上、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2025)》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健身瑜伽八段申请及评定授予工作。本次评定活动旨在树立行业典范,引领和促进更多人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健身瑜伽八段评定与授予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组织评定和监督指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2025)》中规定的八段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获得七段证书;
2.持有国家级健身瑜伽裁判员、国家级教练员、高级晋段官资格至少2项资质时间满2年。
(二)专业贡献(需满足至少3项)
1.培训推广:累计直接培训健身瑜伽学员1000人次以上,或组织/主讲国家级或省级瑜伽师资培训班10次以上;
2.场馆建设:扶持或开设标准化健身瑜伽场馆5家以上,并通过星级场馆认证;
3.教育普及:推动健身瑜伽进入3所以上大中专院校或中小学课程体系,并提供合作协议;
4.标准制定:参与总局社体中心指导委牵头的教材编撰、竞赛规则修订、体式标准研发等项目,或组织总局社体中心指导委健身瑜伽相关推广套路视频的工作策划及录制,并出具相关证明;
5.赛事贡献:组织全国性健身瑜伽赛事或担任赛事裁判长、仲裁委员合计10次以上,或培养运动员参赛并获得全国赛事前三名5人次以上。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下载本通知附件“申请表”填写后随同其他证明材料汇总为PDF格式文件提交,材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晰,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符合八段申请条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证书、培训记录、合作协议、赛事组织及参与证明、论文发表证明等相关文件及证明链接。
四、评审及授予
评审及授予工作将严格按照统一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确保评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将视实际需要,对部分申请人开展背景调查,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评定,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背景调查,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评定结果将通过总局社体中心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申请时间与方式
(一)申请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PDF文件上传至“百度”网盘并设置长期有效,将网盘地址发送至指导委指定邮箱chinayogasport@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八段申请-姓名-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2025)》及本通知内容,确保了解申请评定工作的各项要求。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87182170
附件:全国健身瑜伽八段段位申请表.doc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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