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4〕651号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健身瑜伽
公开赛(温州·雁荡山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健身瑜伽运动健康有序发展,定于2024年12月13日至1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举办2024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温州·雁荡山站)。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温州·雁荡山站)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支持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
浙江省健身瑜伽协会
温州市体育局
乐清市人民政府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区旅游管委会
四、协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总工会
五、执行单位
浙江省净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乐清市健身瑜伽协会
中印雁荡山瑜伽养生基地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6日
比赛地点:温州雁荡山山庄
七、参赛单位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协会、瑜伽馆、俱乐部、大专院校、体育院系、企业等为单位进行报名。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代表队参赛。
八、竞赛项目及分组
九、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超过20人的队伍可增报教练1人。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姓名和手机号码。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任本代表队任何职务。
(二)运动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报告,自行办理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1),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责任和费用。
(三)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四)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单人及双人项目参赛人数超过16名(对)须先进行预赛、超过8名不足16名(对)进行复赛,不满8名(对)直接进入决赛。单人项目不足4人可并组。段位组直接进行决赛。
(三)每位运动员在同组别中可兼2项,双人项目不可同时兼女双和混双。已经在社会组或院校组中兼报2项的运动员,可在段位组中兼报1项。
(四)竞赛体式规定
1. 预赛:单人、双人按照要求进行规定体式比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三、四级中选取,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三至九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前屈、后展类各1个,共2个体式。
2. 复赛:单人、双人按照要求进行规定体式比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五、六级中选取。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三至九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平衡、倒置类各1个,共2个体式。
3. 决赛:单人、双人、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五)自编套路的要求
1. 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至少包含前屈、后展、侧弯、扭转、平衡、倒置六个类别,并合理编排套路。
2. 单人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20±5秒。
3. 双人和集体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80±5秒。
4. 编排与音乐契合,有艺术美感,发型整齐、妆容自然且贴合主题。
5. 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须含有肢体连接的体式,运动员配合默契,情感交流自然,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
6. 集体项目运动员须同时完成5个规定体式
(1)前屈类:站立前屈伸展式
(2)后展类:骆驼式
(3)倒置类:单腿下犬式
(4)平衡类:战士三式
(5)扭转类:侧角扭转式
7. 集体项目至少有3次队形变换。
(六)比赛采用10分制,体式质量分值7分、展示水平分值3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2)。
(七)段位组单人项目进行规定套路比赛,内容为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发布的2023年健身瑜伽段位竞赛套路中(一段至五段)。
十一、比赛要求
(一)预赛、复赛和段位规定套路比赛均采用组委会音乐。
(二)决赛音乐由运动员自行选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唱诵及宗教色彩的内容。请参赛选手将音乐剪辑完成,并标注姓名、参赛队名、组别及项目,以MP3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运动员需着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充分展现肢体轮廓和体式细节。男运动员可搭配运动短裤或长裤,不可着浅色紧身裤,不可赤裸上身。比赛服装严禁带有宗教、迷信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宽处不能大于4厘米,须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码牌。
(四)严禁佩戴坚硬、尖锐等容易造成伤害的饰物,如手表、腰带、头饰、耳环等。
(五)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做健身瑜伽致敬式。
(六)运动员不得唱诵上场、退场。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社会组和院校组
1.各项目比赛录取前八名。
2.比赛设特别奖:
集体项目:最佳组织奖1名
双人项目:优秀配合奖1名、编排创意奖1名
单人项目:优秀体式奖1名、体育风尚奖1名
其他奖项:优秀代表队奖若干、优秀教练员若干
3.获得前八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获得前六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奖金;获得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奖牌、奖金;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或奖匾。
(二)段位组
1.各段位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证书。
2.一等奖:完成升段动作质量,达到通段标准,可申请升段,不收取考试费用,最高晋升至六段。
3.二等奖和三等奖:完成升段动作质量,达到通段标准,可申请升段,考试费减免50%。
4.以上获奖选手仅限一次逐级升段,最高可升至六段,比赛结束后请联系星级场馆考段(一个月内有效)。
(三)奖金设置(税后)
第一名:单人1500元/双人1500元/集体1500元
第二名:单人1000元/双人1000元/集体1000元
第三名:单人800元/双人800元/集体800元
第四名:单人600元/双人600元/集体600元
第五名:单人400元/双人400元/集体400元
第六名:单人200元/双人200元/集体200元
(四)获得全场总冠亚季军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奖品(IDO毕加索系列手表一只,价值13140元)。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扫下方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需提交个人信息,如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10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2.报名截止时间:12月3日17:00
(二)报到
1.段位组参赛队于12月13日8:00前到达温州雁荡山朴格大酒店报到。
2.其他组别参赛队于12月14日16:00前到达温州雁荡山朴格大酒店报到。
3.运动员技术会议于12月14日18:30准时开始,无故缺席者视为弃赛。
4.本次大赛提供高铁温州市雁荡山站免费接送服务。
5.接站时间:后续通知(坐满发车,过点不候)。
6.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于12月14日13:00前到达温州雁荡山朴格大酒店报到。
7.送站时间后续通知。
十四、经费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为便于参赛,建议在组委会推荐的雁荡山朴格大酒店食宿,单间/标间价格为220元,联系电话:0577-62180888。
(二)比赛服务费200元/人/项,集体项目须缴纳参赛服务费500元/队,费用由执行单位收取。段位组和中老年组免收报名费,不设奖金。
户名:浙江净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税号:91330382MA2CNTMN4B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
账户:33050162757400000232
(三)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15857889557 王老师
赛事服务:13625885777 蔡老师
交通咨询:13325817809 杨老师
社体中心:010-87183980 李老师
十五、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选派,竞赛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派出。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自愿参赛责任书.docx
2.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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