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23〕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老年体育协会、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院校及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精神,体现项目推广套路的多元性、广泛性与层次性,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全国健身秧歌(鼓)推广委员会面向社会继续公开征集2023年原创推广套路。现将补充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24时止。
二、征集内容
广场舞、健身秧歌(鼓)原创套路。
三、征集要求
(一)各级体育部门、大专院校、相关体育协会、项目爱好者均可参与征集。
(二)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有较为明显的地域特点、民族文化、技术风格,需为原创作品,不得对他人已有作品进行改编或抄袭,组委会有权取消违规作品参评资格。
(三)套路创编体现科学健身的主旨,主题鲜明、风格突出、安全易学,兼具健身功效和审美情趣,引领示范作用强。
(四)音乐选配积极向上,体现奋进朝气和时代能量,共鸣性强,无曲目版权争议。
(五)原创套路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30秒,提供单人或多人集体演示视频及600字以内的创编说明,包括创编人员简介、套路风格、套路结构、创编理念、动作设计、音乐名称等;视频文件要求:MP4格式,横屏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080P,文件大小不超过400MB。
(六)视频录制时需包括所有演示者正面完整动作套路,视频画面不得出现其他非演示者。
四、报送方式
(一)填写《2023年全国广场舞、秧歌(鼓)推广套路征集表》(见附表),报送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后,将征集表扫描件连同创编套路视频,一并发送至接收邮箱:info@51lxjz.com 。
(二)视频标题、征集表标题和邮件标题格式为:广场舞或健身秧歌(鼓)推广套路创编—曲目名称—报送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五、评选流程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专家评审后向社会统一公布两次征集的最终结果。并评选出2023年全国广场舞规定示范套路、2023年全国广场舞普及推广套路、2023年全国健身秧歌(鼓)规定示范套路、2023年全国健身秧歌(鼓)普及推广套路,由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全国健身秧歌(鼓)推广委员会颁发证书,制作推广视频。
六、版权说明
(一)创编人员承诺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版权争议或侵权行为,相关责任由创编人员承担。
(二)主办单位有权永久对入选作品进行使用、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商业宣传和推广、制作衍生品等;创编人员未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创作的入选作品用于除学术交流、个人履历介绍之外的商业目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13911887654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全国广场舞、健身秧歌(鼓)推广套路征集表.docx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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