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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杭州亚运会龙舟国家队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字体:

社体字2023[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杭州亚运会龙舟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工作,提高透明度,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根据体育总局相关规定,现将《杭州亚运会龙舟国家队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各省市体育局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公示,公示期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如有意见请于3月6日前将相关意见发送至邮箱:stzxbz@163.com。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10-87182200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23年2月28日




杭州亚运会龙舟国家队选拔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备战杭州亚运会,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社体中心”)主办组织,中国龙舟协会负责配合工作实施,开展龙舟国家队选拔工作。龙舟国家队选拔将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备战竞争机制。为公平、公正、公开选派最优秀的运动员参加2022杭州亚运会,为国争光,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以总局备战杭州亚运会工作整体要求为指导,坚持“关口前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思想政治与竞技实力并重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体中心作为备战单位的主体责任,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科学制定选拔工作方案,充分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主动及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本次选拔工作公开透明、科学有序。

二、选拔名额

本届亚运会设置12人龙舟项目,有男、女各200米、500米、1000米共6个小项。

通过资格赛、选拔赛,并根据三次积分赛总积分排序,男、女队总积分第一名的队伍主体将代表中国参加亚运会,男、女队总积分第一名的教练员为国家队教练员,由总局社体中心牵头组建的队委会将择优从集体前三名运动员中选择男、女队各14人

组建国家龙舟队参赛。

三、选拔范围

(一)选拔人群

由各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以下体能标准,推荐达标队伍参加资格赛。

表1 基础体能测试参考标准如下:

性别

3000米

跑步

3分钟

卧推

3分钟

卧拉

1分钟静力引体向上

200米

游泳

11分30秒(优秀)

13分30秒(合格)

105(优秀)

85(合格)

105(优秀)

85(合格)

25(不晃动身体,优秀)

25(晃动身体,合格)

4分(优秀)4分30秒(合格)

5分30秒

(基本合格)

13分(优秀)

14分30秒(合格)

85(优秀)75(合格)

85(优秀)

75(合格)

15(不晃动身体,优秀)

15(晃动身体,合格)

4分30秒(优秀)

5分(合格)

6分

(基本合格)

(二)基本要求

1、拥有中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国家利益至上,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为国争光的愿望,具备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体育道德精神。

3、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无违反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相关管理规定行为。

四、选拔程序

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管理办法》中的选拔与聘用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选拔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亚运会龙舟资格赛

(2023年4月8日,湖南汨罗)

1、通过资格赛,按专项竞赛成绩选拔出前六名进入下一阶段选拔赛。

2、严格反兴奋剂管理,各集训队伍需确定反兴奋剂工作专人并接受相关培训。体育总局反兴奋剂部门将随时对集训人员进行检查。

(二)第二阶段:亚运会龙舟选拔赛

(2023年5月18日,浙江温州)

1、资格赛男、女前六名参加选拔赛,选拔赛将按照亚运会龙舟项目设置和规则进行,使用国际标准龙舟。

2、按专项竞赛成绩选拔男、女组前三名的队伍(教练员、运动员)建立集训大名单,进行下一阶段积分赛并统一管理。

3、成立龙舟国家集训队临时党支部,由工作领导小组和集训队中的党员组成,受社体中心党委领导。

(三)第三阶段:亚运会龙舟积分赛(浙江温州)

1、积分赛办法:选拔赛男、女组前三名的队伍进行三次积分赛,并举行体能测试。

表2 国家队运动员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性别

3000米

跑步

3分钟

卧推

3分钟

卧拉

1分钟静力引体向上

2000米

赛艇测功仪

11分(优秀)

13分(合格)

110(优秀)

90(合格)

110(优秀)

90(合格)

30(不晃动身体,优秀)

30(晃动身体,合格)

6分29秒(优秀)

6分39秒(合格)

12分30秒(优秀)

14分(合格)

90(优秀)80(合格)

90(优秀)

80(合格)

20(不晃动身体,优秀)

20(晃动身体,合格)

7分25秒(优秀)

7分37秒(合格)

2、积分赛时间:

第一次积分赛时间为5月30日;

第二次积分赛时间为6月7日;

第三次积分赛时间为6月15日。

3、积分赛积分说明:三次积分赛共计9个赛程进行积分,各赛程第一名积5分,第二名积3分,第三名积1分。第一次积分赛总积分占比例20%,第二次积分赛总积分占比例30%,第三次积分赛总积分占比例50%。

即:总积分=第一次总积分×0.2+第二次总积分×0.3+第三次总积分×0.5。如遇总积分相同,以第三次总积分高者排先。如遇第二次积分相同,则以队伍运动员体能整体测评好者排先。

(四)组成国家龙舟队集训

1、根据三次积分赛总积分排序,男、女队总积分第一名的队伍主体将代表中国参加亚运会,男、女队总积分第一名的教练员为国家队教练员,由总局社体中心牵头组建的队委会将参照专项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择优从集训大名单(积分赛前三名)运动员中选择男、女队各14人组建亚运会国家龙舟队参赛,并报总局审批。

2、体能测试是重要检验标准,将作为后续择优选调队员的依据,未达标运动员不能入选亚运会国家龙舟队。

3、新组建的亚运会国家龙舟队将统一管理进行集训。

4、根据气候和实地条件,拟于6月16日至10月3日在温州、杭州、广州、恩施等训练基地进行集训。集训期间,队内重大事宜将由总局社体中心牵头组建的队委会(领队、管理、教练、队医等人员组成)进行集中讨论和研究决定。

5、将组建复合型团队,为队伍提供训练、康复、后勤等保障。

五、经费

资格赛、选拔赛、积分赛参赛队伍差旅费、食宿费自理,专家技术团队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略)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龙舟项目选拔工作整体规划部署,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研究选拔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选拔工作中重大问题。

七、监督

选拔工作由社体中心党委办公室牵头成立选拔工作监督检查组,负责监督检查选拔工作,受理选拔工作中申诉、举报,及时向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八、其它

本办法解释权归总局社体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体能测试动作规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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