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皮划艇项目整体训练水平的提高,给全国优秀皮划艇运动员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竞争平台,保证我国皮划艇项目在里约奥运会上再现辉煌。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决定于12月8日正式组建国家皮划艇集训队(以下简称国家队)并开始里约奥运周期的备战训练工作。为保证集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下文件内容,确认参加2013至2014年国家队大集训的运动员并积极推荐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队大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2013年12月8日至2014年3月下旬
二、集训地点:四川汉源、云南昆明(高原训练)
三、运动员的选拔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条件、公开方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透明选拔、公平竞争。
2.坚持爱国主义原则。运动员必须具备国家利益为重的思想境界和强烈的为国争光的动机,严格遵守国家队规章制度。
3.坚持个体专项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能力为主要参考,同时综合考虑是否有好的协作精神。
4.坚持国家和地方利益相结合原则。在保证总局备战里约奥运会的前提下,适度考虑地方省市队伍的发展需求。
(二)选拔办法
1.依据第十二届全运会决赛比赛成绩排名,选拔单人艇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双人艇项目前5名的运动员;4人艇项目前2名的运动员入选国家队。
2.依据2013年全国锦标赛暨第十二届全运会预赛比赛成绩排名,选拔单人艇项目前5名的运动员;双人艇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4人艇项目第1名的运动员入选国家队。
3.依据2012年全国锦标赛比赛成绩排名,选拔单人艇项目前5名的运动员;双人艇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4人艇项目第1名的运动员入选国家队。
4.以上入选运动员如有交叉或重复,不再递补其他运动员入选。
5.符合上述条件的运动员,由所属省市填写运动员确认表,于11月20日前报总局水上中心。
四、教练员、工作人员的选拔与推荐
(一)外教:总局水上中心拟聘请2-3名外教担任国家队训练大组的主教练并兼重点项目责任教练员。外教人选根据总局水上中心摸底情况,结合相关省市推荐意见,经总局水上中心考核批准,负责国家队重点项目和部分重点运动员的训练工作。
(二)各训练小组责任教练员:由省市推荐并参加竞聘后,经总局水上中心研究确定,担任里约奥运周期国家队教练员。
(三)体能教练、科研、医生由各省市推荐,总局水上中心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确定。
(四)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思想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助理教练员、体能教练、科研人员、医务人员参加国家队大集训工作。
五、经费
(一)大集训期间,总局水上中心负责入选国家队所有正编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转场交通等相关训练费用。
(二)各有关省市负责入选国家队本省人员的正常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
(三)相关省市负责所推荐助理教练员、带训运动员及辅助工作人员在国家队大集训期间的所有训练费用。
六、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附件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11月20日前,传真至总局水上中心。
七、根据以上选拔办法入选国家队的运动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国家队大集训。如有特殊情况(退役、伤病等),不能参加国家队2013至2014年大集训,该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向总局水上中心上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否则,中国皮划艇协会将取消该运动员2014年国内、国际比赛的参赛资格。书面申请须于2013年11月15日前上报总局水上中心运动三部。
传真:010-67122438 电话:010-67119652
联系人:高付俊。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13年11月8日
附件1:参加国家皮划艇队集训运动员确认表.doc
附件2:参加国家皮划艇队集训运动员推荐表.doc
附件3:参加国家皮划艇队集训工作人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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