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总局系统外国文教专家工作,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要求,结合总局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工作实际,现就编报总局系统2006年度和“十一五”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及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体”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圆满完成2008年奥运会参赛、办赛任务和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编报内容 (一)2006年度和“十一五”期间短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 该计划涵盖的对象主要包括各有关单位邀请为运动队训练或体育科研提供短期服务(累计6个月以下)的外籍专家、学者,或邀请来华讲学或授课的国际体育组织官员、国际裁判员,同时包括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国家队聘任外籍教练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体竞字〔2003〕24号)有关规定聘任的聘期在6个月以下的外籍教练员。已按照《关于资助引进国外专家及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体人字〔2005〕199号)要求上报2006年度短期聘请计划的单位,只需编报2006年度短期聘任外籍教练计划及“十一五”期间短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 编报此类计划分别填写2006年度短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十一五”期间短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汇总表(附件2)
(二)2006年度和“十一五”期间长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 该计划涵盖的对象主要包括各有关单位邀请为运动队训练或体育科研提供长期服务(累计6个月以上)的外籍专家、学者,同时包括有关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国家队聘任外籍教练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体竞字〔2003〕24号)有关规定聘任的聘期在6个月以上的外籍教练员。 编报此类计划分别填写2006年度长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申报表(附件3)和“十一五”期间长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汇总表(附件4)。
(三)2006年度和“十一五”期间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 该计划涵盖的对象主要包括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人才培养工作计划选派出国训练、学习、进修、培训的各类体育人才。已按照《关于资助引进国外专家及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体人字〔2005〕199号)要求上报2006年度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的单位,只需编报“十一五”期间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 编报此类计划分别填写2006年度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申报表(附件5)和“十一五”期间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6)。 以上需编报的计划当中,2006年度计划需列出具体项目,后4年度(2007―2010年)的项目可在每一年计划调整时具体确定。
三、编报要求 此次编报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及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将作为国家外专局及总局向有关单位提供经费资助的依据,各单位要本着重点急需、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 因国家外专局对此项计划编报工作有明确的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并电子文档报送至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国际人才交流部。
联系人: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国际人才交流部 魏勇 联系电话:87182360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从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下载。
附件: 1、2006年度短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申报表 2、“十一五”期间短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汇总表 3、2006年度长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申报表 4、“十一五”期间长期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汇总表 5、2006年度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申报表 6、“十一五”期间选派优秀人才出国培训计划汇总表
人事司 二ОО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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