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以下简称训练局)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训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级工程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经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复审及复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等程序。
招聘工作由训练局组织进行,体育总局人事司、监察局实施监督。
二、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
基建处高级工程师。
2.岗位职责
负责基建处日常项目的研究设计、合同预算管理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即已办理派遣(招用、就业等)手续并且见习期(工作初期、试用期等)已满的人员。
4.招聘条件
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其他条件: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具有10年以上从事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民建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工程预算或造价师执业资格;40周岁及以下者优先。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同时,应具备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
四、招聘程序
1.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相关资格、经历证明、研究成果证明、项目材料等)寄送(或交送)训练局人事处。
报名截至2011年4月15日,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2.训练局进行资格初审,于4月20日之前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复试。复试将于4月下旬进行,包含实际能力考核。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体育人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3.训练局在组织复试、考察、体检后,将于5月10日之前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国体育人才网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等。
五、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保证本人在进入复试、考察、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3.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报名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此处所指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国体育人才网(人力中心网站,http//www.tyrc.gov.cn)。
联系人:占晨。
电话:010-87183503。
传真:010-87183503。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甲2号,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 人事处 (100061)。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公开招聘高级工程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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