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各奥运项目管理中心、有关体育院校、中国足协、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国高素质教练员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领军型教练,体育总局从2012年开始组织实施“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了两期,对60名业余训练教练员进行了资助培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体竞字[2012]55号),将在2018年至2020年资助40名业余训练教练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7月1日—2017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体育院校主管的奥运项目业余训练在岗教练员。 三、申报条件 申报“双百计划”资助对象的业余训练教练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立足业余训练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有良好的运动经历,执教成绩优异,其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在国内和国际重大赛事上需获得3次以上(包括3次)前3名。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从事业余训练工作10年以上,具备中级教练员以上(含中级)职称。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重视运动员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能够落实相关政策与要求。 (七)未出现任何兴奋剂问题和严重违反赛风赛纪问题。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练员需首先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申请。 (二)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计划申报书》,申报表可从体育总局网站青少司专栏下载。 (三)申报者需邀请两名本项目国家级教练或科学训练专家分别填写推荐意见。 (四)各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体育院校须对申请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每个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5人,侧重冰雪、三大球、基础项目等项目。 (五)申请人相关材料经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审核同意后,由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体育院校统一报送至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并将电子版发送到wuxilin@126.com,个人申报不受理。 (六)体育总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50至70人参加答辩,经答辩后确定40人为 “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并拨付资助经费。 体育总局青少司 联系人:远洋 电话:010-87182036 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 联系人:吴希林 电话:010-8288133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 邮编:100084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计划”业余训练资助对象申报书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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