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青岛航海运动学校、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引导和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质、磨练意志、培养兴趣,经总局批准,决定在2014年寒暑假开展青少年夏(冬)令营。在前期汇总审核各相关单位申报方案的基础上,青少司按照总局相关规定及各项目在2013年组织开展夏(冬)令营的实际效果和彩票公益金经费的执行情况核定了2014年各项目夏(冬)令营的经费额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要求、奖优罚劣,切实抓好2014年各项目夏(冬)令营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决定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签订《2014年青少年夏(冬)令营承办协议书》,请各单位填写《协议书》相关内容,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体育总局青少司发展指导处,相关文件可登陆国家体育总局网站青少司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高扬 电话:87182342 附件:1.2014年青少年夏(冬)令营承办协议书.docx
2.2014年青少年夏(冬)令营资助一览表(见正式通知)
体育总局青少司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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