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广大学生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推动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工作,增加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7月31日至8月2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举办“2012年阳光体育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请各单位认真组队参加。
附件1.2012年阳光体育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规程
2.2012年阳光体育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参赛单位报名表
3.乘车路线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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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五月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