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广大学生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推动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工作,增加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8月11日至13日在武汉体育学院举办“2011年阳光体育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请各单位认真组队参加。
附件:1. 2011年阳光体育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规程
2. 参赛单位报名表
3. 乘车路线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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