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协字〔202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象棋协会,各行业体协:
根据中国象棋协会《象棋棋手等级分计算与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22年12月31日截止期象棋棋手等级分予以公布。凡属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举办的有关比赛,请按此执行。
因赛事活动调整,2022年度不活跃棋手参赛期限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无分棋手有效局数不足时,与2023年度内的比赛累计计算。
附件:象棋棋手等级分.docx
中国象棋协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