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发布2023年健身气功对外合作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 来源: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 “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加快体育强国战略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健身气功推广普及,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中心特发布2023年健身气功对外合作招标项目,欢迎有承办意向和能力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踊跃申请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办体育活动许可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有较强市场推广能力,有赛事活动举办地的政府或体育行政部门推荐者优先;

(二)投标单位既可以投标单站赛事,也可以打包投标;

(三)投标单位须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运营的专业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承担项目的资金;

(四)投标单位应保证有能力按承办计划提供合格的赛事及活动的场地、器材等,若承办线上赛事或培训,需具备较成熟的网络平台;

(五)投标单位应有能力协调安排与赛事及活动规模相适应的交通、食宿、会场等条件;

(六)赛事活动所需经费由投标单位自筹解决;

(七)投标单位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征信记录良好;

(八)凡与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合作未履约的,或参加过健身气功赛事招标无故弃权或未履行协议的单位,将视情况确定其投标资格;

(九)中标单位一经签署协议,不得将赛事及活动承办权移交给第三方。

在满足申办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同一赛事活动竞标,在赛事服务费基准价基础上,出价高者优先。

二、投标申办材料要求

(一)申办意向书;

(二)资信证明(投标单位须提供):包括投标单位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三)举办过的体育赛事及活动情况、单位及团队人员简介,及背景证明材料;

(四)承诺书,包含对申办赛事及活动应满足的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承诺;

(五)资质证明文件(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企业须提供)

三、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投标材料递交到以下地址: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国内发展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西门

联系人:朱颖

电  话:010-67051325

邮箱:guoneibu207@126.com

(二)申办材料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注明所投标赛事活动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投标时间截止后,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办材料进行评审。

(四)投标单位可登陆国家体育总局官网、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官网查询公示结果。

本次招标工作解释权归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3年健身气功对外合作项目一览表.doc

2.2023年健身气功对外合作项目推介招标书.doc

3.2023年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对外招标项目申办意向书.doc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23年2月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