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项目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办公室、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竞赛组织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全运会足球项目竞赛组织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全运会赛风赛纪管理工作,足球中心拟成立全运会足球项目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现将上述委员会机构成员组成及工作办法及通知与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足球中心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