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暨奥运会资格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16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暨奥运会资格赛定于2016年6月6日至9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江游泳馆举行,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经组委会商议并报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

  (一)、请技术代表、总裁判、副总裁判、编排记录长于6月2日、其他裁判员于6月3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6月4日到赛区赣州宾馆报到。联系人:吴春华;联系电话:137-6771-7717;酒店地址:章贡区健康路69号。

  (二)、各代表队请于赛前两天到赛区各队入住酒店报到,报道前和离会后产生的食宿等费用由参赛队自理:

  1、国会大酒店(章贡区客家大道9号):北京水立方、江西浩沙、八一、海军、湖北斐尼斯、福建洲克;酒店联系人,王立晶: 183-7094-7131。

  2、麗晶国际酒店(章贡区五洲大道火车站广场正对面):成都博浪、广西、湖南、贵州、四川洲克、云南;酒店联系人,汪光萍:158-7974-9022。

  3、金泰大酒店(章江北大道20号):浙江、江苏、上海浩沙、安徽;酒店联系人,明晓翔:159-0707-6826。

  4、唐苑大酒店(赣江源大道2号火车站正对面):辽宁、宁夏浩沙、陕西、黑龙江浩沙、山西、天津;酒店联系人,邱骏昕:152-1618-3133。

  5、星耀假日酒店(章贡区青年路西段41号):河南斐尼斯、山东浩沙、河北泰华锦业;酒店联系人,郝文瑶:137-5580-5216。

  6、铁龙大酒店(章贡区八一四大道66号):广州军区、广东、广州、惠州、东莞、深圳、中山大学。酒店联系人,唐欣:150-7076-2313。

  二、经费

  1、食宿费用(含市内交通费):330元/人/天;

  2、接送站费用:火车站、汽车站20元/人/次,机场40元/人/次;

  3、组委会为每个参赛队发放2套秩序册、成绩册(5名运动员以下参赛队只发放1套),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订购,秩序册、成绩册工本费100元/套;

  三、信息反馈

  有接送站、订购秩序册和成绩册需求的参赛队,务请填写《参赛队抵达、离会信息登记表》(附件1)、《秩序册、成绩册预订登记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5月25日前传真至组委会,并致电确认传真接收情况。联系人:何志红;联系电话:13807079269;传真号码:0797-8102038。逾期未提交反馈信息的,组委会将不予提供接送站、订购秩序册和成绩册的服务。

  四、汇款

  1、赛会接受现金、刷卡和提前汇款。

  2、各代表队如需提前汇款,请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食宿费、接送站费用、预定秩序册和成绩册费用以代表队为单位统一汇至组委会,汇款必须备注参赛单位及人数,并将银行汇款回执及(附件3)一并传真至组委会,并致电确认传真接收情况。联系人:何志红;联系电话:138-0707-9269;传真号码:0797-8102038。

  户 名:赣州市章贡区体育产业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章江支行

  账 号:1510221009000264555

  五、赛区联系方式

  地 址:章江新区钨都大道6号(赣州市章江新区游泳馆)

  传 真:0797-8102038

  邮 编:341000

  竞赛联系人:郭 华,0797-8222294,180-7057-6233

  车辆联系人:汪光萍,0797-8361298,158-7974-9022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赛队抵达信息登记表

  附件2:秩序册、成绩册预订登记表

  附件3:费用支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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