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精英教练员专项培训经费使用的通知

体竞字〔2019〕51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精英教练员队伍培养,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强化专项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经总局领导批准,决定对专业运动队精英教练员2019年、2020年专项经费的使用方式进行调整(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经费不再拨付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和解放军体育主管部门,由竞体司统一管理使用,并于年初拨付至教练员学院由其具体承办。

  二、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精英教练员承担任务、能力提升、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高,立足服务奥运备战,主要包括举办国内外专题培训班(见附件)、出版训练成果、观摩学习国家队比赛训练或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等方面所需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讲课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专业队)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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