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体科字〔202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协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规范和完善反兴奋剂法规,总局拟组织对现行的《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0号令)进行修订。
现向各单位(部门)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5月20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人:高严、程谦
联系电话:010-87182704、87182705
传真号:010-67134017
附件:《反兴奋剂管理办法》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