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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9 来源:科教司 字体:

体科字〔2010174

关于报送2011年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总局于83日和4日在青岛召开了全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座谈会。会上,对《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切实做好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刘鹏局长和杨树安副局长在全国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做好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请各单位确定负责联系安排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有关事宜的职能部门,并填写“职能部门登记表”(请见附件1),于 1015日前 报科教司。

三、请各单位根据运动员实际需求,本着“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要为训练竞赛服务、为运动员的全面发展服务”的原则,参考“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南”(请见附件3),研究制定本单位的2011年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计划(请见附件2)。

四、2011年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计划要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且预算合理、理由充分、安排周密,于1015日前正式行文报至科教司。

五、科教司将组织专家对2011年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计划进行评审后确定支持项目,予以经费支持。

联系人:科教司教育处  张霞

电话:8718233513911982335

                               

                                    

                          科教司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doc 

 

 

 

主题词:科教司  国家队  文化教育  计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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