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体规字〔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国跤项目特点,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根据项目发展需求和教练员成长规律制定了《中国式摔跤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具体如下:
一、获得中国式摔跤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二级及以上可免试。
二、未能取得中国式摔跤项目免考资格的教练员须通过中国式摔跤项目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
三、中国跤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附件:中国式摔跤初级教练员专项技能考核内容与标准.docx
举摔柔中心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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