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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群众体育系列赛赛事承办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来源: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赛事组织工作,提升办赛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资源优势,我中心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以申办形式公开征集承办2026年对外体育交流中心群众体育系列赛赛事活动的单位。

欢迎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申办,共同推动群众体育赛事高质量发展与对外体育交流深入开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办赛事活动名录

详见附件1。

二、申办条件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完成工商注册(民政部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经营范围应为体育、教育、培训、文化类型的相关单位;

(三)具有举办赛事活动经验及具备举办赛事活动能力者。

1.申办单位须为具有承办体育活动许可的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若为企业性质,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申办单位应具备赛事运营专业能力,能够按照承办计划提供符合赛事标准的场地、器材、设备等硬件设施,同时协调安排与赛事规模相匹配的交通、食宿、会场等配套保障条件。

3.申办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额资金保障赛事运营,并可自筹解决赛事运营所需经费。

(四)申办单位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近三年内承办中心赛事活动未出现弃赛,未缴技术服务费,未完全执行合同,未出现舆情等问题。

三、申办材料与报送

(一)申办材料

1.申办函及申办单位介绍(加盖单位公章)

2.申办表(见附件)

3.赛事活动方案(包括办赛组织机构、时间、地点、预算方案、赛事组织方案等相关内容)

4.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企业须提供);

(3)无不良记录声明书(3年内应无人员伤亡、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记录),需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申办企业须提供);

(5)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申办企业须提供);

(6)近三年内组织相关赛事、活动的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申办单位认真查阅此公告及附件,在确保满足承办赛事各项要求的基础上,提交以上材料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于2026年2月11日前(以快递发件日期为准)邮寄至我中心。文件应密封并写明递交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报送将不予接纳。相关事宜如下: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303室(经营开发部)

联系人:张心怡

电  话:87182338

邮  箱:jlzxhd@sport.gov.cn

四、其他

本次申办工作的解释权归属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所有。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2026年度征集承办单位赛事活动目录.xlsx

附件:2.2026年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赛事活动申办表.docx

 

国家体育总局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2026年2月2日2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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