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航管中心、航空运动学校,各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点,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航空运动项目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规范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委托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和部分持续适航管理工作的函》(民航函〔2014〕1272号)、《关于下发<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4〕95号)等要求,我中心制定了《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点管理办法(试行)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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