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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创新教育竞赛通讯赛的通知

日期:2021-10-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推动无人机运动进校园,培育青少年科技素养和创新精神,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结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本着不聚集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创新教育竞赛通讯赛。为办好本次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全国各地航空模型(无人机)教育竞赛活动基层组织单位

  (三)技术支持:北京中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举办时间

  2021年12月5日前

  三、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负责全面统筹管理赛事的日常工作;各地航空模型(无人机)教育竞赛活动基层组织单位设立各赛区组委会,负责本地区分赛区比赛的推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规程规则

  本次比赛依据《2021年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创新教育竞赛活动规程》、《2021年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创新教育竞赛活动规则(修订版)》执行。规程、规则可在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网站或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网站查询下载。

  五、办赛条件

  (一)各地航空模型(无人机)教育竞赛活动基层组织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需认真准备计划开展本赛区比赛的相关资料,包括:

  1、单位简介及开展航空模型(无人机)教育竞赛活动的情况;

  2、2021年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创新教育竞赛通讯赛(xx赛区)赛事安全评估报告,包括赛事组织方案、安全方案、应急预案、防疫方案等;

  3、签订并递交《赛事安全责任书》(见附件1)。

  (二)各地航空模型(无人机)教育竞赛活动基层组织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本赛区承办比赛的相关申请资料电子版发送至:cyiedc@126.com,同时将资料纸质版(盖章)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航管中心运动三部,宋鹏收,010-67051859

  (三)主办单位在收到各单位报送资料后,将进行综合评估,并公布评估通过的通讯赛分区赛事名称和组织承办单位。未经评估通过的,不得以本赛事名义办赛。

  (四)各分赛区竞赛采用统一的背景板模板(见附件2),原则上须按照规则搭建标准统一的竞赛场地。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比赛是在特殊时期的创新性赛事,旨在为青少年搭建无人机竞赛的平台,请各组织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积极争取当地教育、科技等部门的支持,不得收参赛费或报名费,不得借赛事名义强行推销活动器材。

  (二)各组织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和举办地有关疫情、安全等相关规定,确保本次通讯赛安全、有序进行。

  (三)各组织单位要结合本次赛事的举办,推动无人机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指导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科技创新实验室、创客空间积极开展无人机特色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成立无人机科技体育俱乐部,为青少年学生开展无人机体育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各组织单位要精心策划,做好各级宣传、培训等工作;比赛结束后的7日内将本赛区比赛的情况和相关数据以总结报告的形式上报至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七、其他

  (一)各分赛区的名次录取和奖励方法按竞赛规程执行相应规定执行。

  (二)仲裁、总裁判长、技术人员等由主办单位选派或由承办单位推荐并报航管中心审核。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赛事安全责任书  

       2、赛事背景板模板  

                                                                                                                                                                                                          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