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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8 信息来源 : 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

                                    特急 

体财字[2008]245号

转发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
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办公厅,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2008]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请于2008年6月6日前将“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子化表格”及自查自纠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各1份报送财务中心资产处。

二、总局专项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总局机关本级和各事业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纳入检查范围(检查内容详见转发文件第四至五页和自查自纠表格),总局系统所有单位均作为采购人填报,填写表1、表2和表7。

总局系统所有单位自查自纠表格填报内容应为本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的所有项目,包括委托总局部门集中采购代理单位装备中心、科学学会代理采购的项目。单位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进行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竞价项目均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在表格录入时,请填报在“政府集中采购”栏次内;通过装备中心和科学学会代理采购的项目均属于部门集中采购,在表格录入时,请填报在“部门集中采购”栏次内

三、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总局成立由总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厅、经济司、人事司、监察局、财务中心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总局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名单见附件1)。总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经济司牵头,地点设在财务中心,负责总局整个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办公厅和各直属单位要明确专项检查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名单(表格见附件2),并请于5月29日前传真至财务中心(传真号码:67194091)。各单位领导小组在总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制定各单位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装备中心和科学学会作为部门集中采购代理单位,根据总局系统各单位委托采购项目还应填报《体育总局部门集中采购代理单位采购情况表》(见附件3)

五、此次专项检查使用电子化表格填报,光盘随文件下发,请各单位安装光盘内标准版程序,并详细阅读光盘内的“操作说明-采购人”及填报说明

六、在表格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财务中心资产处联系。

联系人:  蒋文新     唐华       白琛

联系电话:87182712   87182357   87182879

                                 

附件:1.总局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总局系统各单位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总局部门集中采购代理单位采购情况表

(经济司章)

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财务中心 政府采购 专项检查 通知

附件1:

总局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冯建中

成员:办公厅  王路生

经济司  张弛

人事司  史康成

监察局  闫利生

      财务中心  赵长岭


附件2:总局系统各单位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财库[2008]32号 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体育总局部门集中采购代理单位采购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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