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投资及其产权制度研究

(项目编号:1300SS08118

 

    项目负责人:王武年 (江苏大学)

    项目参加人:杨鹏飞、郭永波、姜 苑、于少勇、程一军、张洪振、于亚军、陶

 

摘    要

 

本研究以运动员人力资本为切入点,运用人力资本理论、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原理,采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在系统分析运动员人力资本的内涵、性质、特征和价值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了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的形成、投资以及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内涵、权益分享、产权制度建设等重要问题。通过研究构建了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及其产权制度的理论体系,提出了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保护的策略及政策建议。研究基本结论如下:

1 运动员人力资本属于技能型人力资本范畴,其主要内涵是凝结在运动员身上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能力,本质是运动员从事体育生产活动的劳动能力,由运动员劳动力的转化而来,直接表现形式是运动员在比赛中的竞技能力,人身依附性是运动员人力资本最本质的特征。

2 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私有企业和个人三大类。其中国家主体投资数额巨大,投资面广,在投资主体中占据主导地位,其投入风险不高,投资的机会成本被全社会共同承担。私有企业主体投资范围小、形式单一,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机会成本高。运动员个人处于投资主体的核心地位,既有时间和劳动的投入,又有物质和精神的投入,投资风险大,机会成本较高。

3 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是一种行为权,本质上是人们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其权能结构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等一组权利。在现行的举国体制下,我国专业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对于国家而言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运动员人力资本形成过程的复杂性以及产权制度的供给不足导致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总体上处于归属模糊、边界不清、保护不力、流转不畅的状况。

4 “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运动员人力资本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并存的多元化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运动员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建设的应然模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承认运动员人力资本私有产权的存在,并创建与共有产权相结合的多元化产权制度,为各利益方参与运动员人力资本利润分配以及实现公平和效率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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