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进一步提高体育行政部门履行公共体育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群体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群众体育干部培训规划(2011—2015年)》,经研究,定于11月下旬举办2012年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全民健身计划》、群众体育重点工作内容的深入学习,使参加培训的群体干部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全民健身计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促进群众体育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的贯彻实施。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2年11月26—30日(26日报到,30日离会),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员公寓。
三、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各省(区、市)参加培训人数参照本省(区、市)县级行政区划数量予以分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共安排6个单元课程,培训形式为专题讲座和参观考察,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解读;
(二)群众体育科学化、群众体育组织工作内容讲解;
(三)群众体育设施、群众体育活动工作内容讲解;
(四)群众体育工作经验介绍;
(五)国民体质监测有关内容;
(六)参观考察。
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五、培训经费
培训人员往返差旅费自理,培训班期间食宿费、培训会务费用由总局负担。
六、报名、报到
(一)请各省(区、市)体育局统一填写培训班报名表(附件3),并指定其中1人为联络员,于2012年11月16日前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培训中心。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员公寓B座报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联系人:廖雨霖
电 话:(010)62989274, 13811252735
传 真:(010)82881353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办公厅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