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制定会计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会计培训考核,负责国家体育总局系统会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国家体育总局财务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内部审计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及审计人员业务管理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单位撤并等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国家体育总局系统重大赛事、重点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国家体育总局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工作;办理国家体育总局系统财政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它资金的划拨、收付等事项;负责国家体育总局机关行政、事业、外事等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国奥委会所投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总局系统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监管的具体工作;代行银行账户管理职能;代行总局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代行总局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对体育总局系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有关事宜的管理;完成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领导及职务

主任、党委书记
张建华
副主任
姚迎春
徐万畴
宋菁华

机构设置

综合处
负责拟定中心相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中心党务、人事、行政、文秘、退休干部、安全保卫、工青妇团等工作。
会计管理和信息处
负责总局系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总局系统银行账户管理。负责总局系统会计电算化网络管理和维护。负责中心内部财务管理。
审计处
负责总局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基建、维修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工作。负责中心纪委日常工作。
资产管理处
负责总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总局系统资产管理具体工作。
财务处
负责总局本级行政、事业、外事及政府性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等工作。
结算一处
负责拟定总局系统与会计集中核算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负责14个核算单位的资金收付、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总局6个单位财务信息监管。负责总局国库集中收付工作。
结算二处
负责拟定总局系统与会计集中核算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负责17个核算单位的资金收付、会计核算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处
负责起草总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程。组织实施总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总局预算执行计划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东办公楼3层)
  • 邮政编码:100763
  • 联系电话:010-8718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