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简报(第2期)
青海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一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业务培训
在全省的普查员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县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筹备,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一线工作人员组成普查员队伍,认真研究制定了当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并按照工作日程开展了各级培训、普查登记工作。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工作投入早,方案计划制定较快。截至3月12日,湟中、大通、互助、民和、平安、乐都、祁连、门源、刚察、天峻等县已完成县级普查员培训并开展了场地实际测量、登记工作,其中,互助县已经完成了除教育系统外的所有场地的普查。各县在培训中采用工作动员、理论讲解、实地察看登记相结合的方式,湟中县还邀请了省普查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省普查办积极与各级普查办沟通,及时协调解决了业务培训、方案修订等相关问题。
二、积极统筹协调,强化业务指导
省普查办严格按照工作日程表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听取各地意见建议,协调解决表格资料、经费、人员培训等困难;由省普查办制定并发布虚拟组织机构代码及编码规则,避免了各地编码不统一的问题;参照行业标准和我省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场地、器材造价参考表,为普查登记提供依据,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省普查办集中办公,以便于对各地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并进行解答;借鉴其他省份的工作经验,制定适合我省的检查、抽查办法;利用QQ、电话、短信等渠道及时与各地普查办进行交流指导,并了解、控制普查工作的总体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