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课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日常监管、立案查处等是由体育部门负责吗?
【问题】体育类课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日常监管、立案查处等是由体育部门负责吗?基层针对课外体育培训行业监管,规范的工作机制应该如何运行?政策依据有哪些?(留言时间:2025年4月28日)
【答复】您好:
1.体育部门职责方面。近年来,体育部门依据《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体青字〔2021〕111号,该文件正在修订中)完善课外体育培训监管,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
2.部门工作责任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7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28条规定:明确部门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政法部门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3.工作机制运行方面。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规定:健全执法机制。各地要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合作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异地之间的协调联动。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非学科类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资质不全、打擦边球开展学科类培训、不正当价格行为、虚假宣传、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招生入学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站(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