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组织凝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社会体育工作的体现,是要发挥体育组织的自治功能、按照社团章程独立运作,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使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凝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通过健身促进社会的和谐、文明、进步。”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说。11月3日召开的全国社会体育工作会议明确了2015年社会体育工作的重点和思路:加快社会组织改革步伐,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更好地发挥协会的行业作用,注重社会组织工作的顶层设计和资源整合与重组,以崭新的面貌和活力出现在社会体育工作的方方面面。
    总局群体司司长刘国永、青少司司长郭建军、宣传司司长张海峰、机关党委副书记李寿山、离退休干部局局长翁家忍,总局社体中心主任冀运希、副主任刘北剑,池州市副市长桂林等出席会议。会议由总局社体中心副主任张怡主持。
    “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和指示精神,站在全局谋划社会体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冯建中就如何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社会体育发展方式,创新社会体育组织管理的体制机制,依法保障社会体育组织独立行使各项权利,促进体育产业和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在讲话中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冯建中强调,国务院已经取消了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权,为的是更好地发挥社会和市场在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中的积极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如何将政府从办体育中解脱出来,冯建中指出,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社会兴办体育活动的绩效进行评估,使市场的指挥棒作用更加明显。
    冯建中特别强调,社会体育组织要围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公益性。要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把资金投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政府资金的最大效能。“明年总局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体指导员工作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对指导员工作的政策指导,进一步吸引社会资金举办公益性指导员赛事活动。”
    刘国永、冀运希分别就2015年的群众体育工作和社会体育工作进行了部署。

(曹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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