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场馆赛后利用——合理规划 科学运营
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的合理规划
要将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尽量布局在城市人口密度、交通发达的核心区域,以保证场馆的使用效率。要建立场馆规划设计的听证和审批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场馆建设立项后,特别是在前期规划和建设施工阶段,必须引入场馆运营机构,统筹协调设计、建设和运营机构,全程参与项目实施。重视场馆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降低因“二次规划”对场馆运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缩短场馆的成熟期。
分类管理 财政扶持
对承担奥运争光任务的体育系统事业型场馆应继续给予全额财政支持,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型场馆或实施企业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应鼓励其扩大社会体育公共服务。政府通过制定的场馆公共服务标准和相应的监督措施,采取向场馆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扶持,保证场馆提供公益性服务的正常收入。对于没有条件转化为企业的其他事业型公共体育场馆,政府应继续提供财政补贴,通过给予政策性倾斜和财政扶持,保证场馆的公共服务和正常运营。
给予经济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馆专项资金制度。各级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场馆纳入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参照其他文化设施的扶持措施,建立“公共体育场馆维修专项资金”制度。资金来源于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列入计划的政府财政拨款、场馆缴纳的税费(通过先征后返的形式投入)以及社会赞助费和捐赠。
明确规定公共体育场馆体育活动的收入按3%征收营业税;免除公共体育场馆的房屋税、土地使用税、公共体育场馆征收文化事业建设税和事业型体育场馆的所得税;减轻企业型体育场馆的所得税;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能源费用方面按照公共服务事业单位标准进行核算。
拓宽场馆改造筹资渠道,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