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正式颁布实行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构建惠及全市人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素质,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浙政发〔2011〕102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湖州市人民政府于6月1日发布了《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下文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部分组成。《实施计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民健身普及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群众科学锻炼能力普遍增强,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在与《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相对应的15项重要指标中,《实施计划》在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成率、社会体育指导员占总人口比率、省级体育强县(区)创成率、省级体育强镇(乡)创成率这5项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数其余10项与省指标持平,没有一项低于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