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体育局探索体育人才培养新模式
自2010年黑龙江省体育局提出 “五位一体”,即训练、科研、管理、思想、保障五个方面协调发展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以来,运动员保障和文化教育工作及如何进行机构建设从而更好地为运动队服务成为我局的重点工作。
成立黑龙江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运动员保障工作力度,2010年1月6日,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重点开展运动员技能培养、就业指导、职业鉴定、体育发展基金等业务。其中,“运动员再就业指导工作室”是人才中心的一个亮点,负责为全省在役、退役和职业转换过渡期内的运动员服务并提供帮助。
成立运动员再就业培训基地。为进一步做好运动员再就业工作,2011年8月15日,我省确立了首个运动员再就业培训基地。基地负责承担我省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技能培训,安排就业实习岗位,推荐运动员上岗从业,使退役运动员尽快实现职业转型。黑龙江省运动员再就业培训基地的成立,是加强运动员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做好运动员保障的基础工作。
1、规范和制定了运动员退役前的停训审批制度。2010年4月29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运动员退役前办理停训手续有关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运动员退役前,要严格执行停训审批制度。在职业转换过渡期内,由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技能培训、就业辅导等工作。
2、做好运动员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去年以来,我局为进一步强化运动员保障工作,与省人社厅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将运动员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纳入统一账户进行管理,由人才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各训练单位配合,确保了运动员的切身利益和人身保障。
3、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为运动员进行职业规划和测评。在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通职业规划和测评系统,利用电子手段为运动员规划再就业方向。仅2011年参与测评人数为273人次,其中退役运动员参与测评207人次,并举办过两次在役运动员集体辅导和测评。
4、对参加培训的退役运动员建立电子档案。对停训退役后到人才中心报到和接受指导及参加培训的运动员建立电子档案,对个人信息和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的推荐和安置工作。
5、为退役运动员发放《黑龙江省退役运动员证书》。《证书》是由省体育局印制,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和训练单位颁发的证明退役运动员身份的凭证。《证书》为用人单位在选择录用退役运动员时提供和证明了个人基本情况、运动经历和进入职业转换过渡期等相关信息。
6、为退役运动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2012年2月10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体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为退役运动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退役运动员凭省体育局发放的《黑龙江省退役运动员证书》或与原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服务机构进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7、创业扶持工作。在局长办公会上,我局确定了大力鼓励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的原则,根据我省运动员就业需求的实际情况,帮助退役运动员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黑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专门设立一批电脑体育彩票销售终端机,用于扶持退役运动员创业就业。截至目前,累计有85人申请电脑体育彩票销售,已经开始营业的有17人。
8、运动员支教工作。自2010年6月,我省开展了省直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到市地体育行政部门支教工作。一是为解决基层教练员不足的问题,二是为解决运动员就业压力。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共有28人参与支教。根据各市地反馈的情况看,支教工作进展顺利,受援单位和支教者本人,都对支教工作充满信心,力争继续做好此项工作。
9、深入运动队为在役运动员讲解保障政策。我局高度重视对运动员的基层服务工作,定期前往省直部分运动队,让运动员对现行工资制度、奖励标准和退役后自主择业保障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并将关于运动员保障政策的制度文件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位在役退役运动员手中,使在役运动员在训练期间就为将来的再就业提前进行知识和技能储备,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