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体育局党组研究部署信访工作
日前,内蒙古体育局党组书记谭景峰主持召开第13次党组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国体育系统信访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信访工作规则》(试行)和信访工作流程。
谭景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体育系统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解决信访问题看成是推动事业发展、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三严三实”的有效手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增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处理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重视做好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运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逐级、有序地反映诉求,切实减少越级访、重复访,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为体育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决定,一是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设立群众信访接待室,做好群众初访的政策解释和分类引导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网上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力度,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受理、办理等环节,引导群众转变“轻网访、重走访”的惯性思维。四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局系统领导干部“三位一体”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监察室适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纳入“问责”内容。
(任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