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方案梅州市全方位振兴“足球之乡”

    《梅州市足球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获得广东省梅州市委市政府决议通过,下发实施。《方案》内容涉及管理体制、国家队、职业俱乐部、校园足球、球场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快推进足球改革发展,早日重振梅州“足球之乡”雄风。
    在制度上,市一级要完善健全振兴足球领导小组机构,建立足球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建成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推进校园足球普及,按照国家、省要求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积极扩展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在现有104间定点学校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达250间。
    完善赛事体系建设。打造一年一度的“贺岁杯”、“青年杯”、“足协杯”、“球王杯”等四大品牌杯赛;完善校园足球、职工联赛、草根联赛、俱乐部比赛四大联赛体系;打造“校长杯”班际足球赛,以学校为单位的“县长杯”足球赛和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市长杯”(校园组)总决赛校园足球三大杯品牌赛事;打造足球传统项目学校足球赛;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足球赛。
    球场建设方面,加强足球场地管理。
    成立梅州市足球发展基金会。加大财政投入和体彩公益金支持足球发展的力度。

(黄心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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